建武中元二年(57),洛阳北郊的后土祠还未完工,一心筹备祭祀天地大典的刘秀却溘然辞世。皇太子刘庄当日接受皇帝印绶,继承帝位,是为汉明帝。与父亲致力于重建汉朝江山,稳定天下秩序不同,刘庄即位后首先考虑的是如何稳固皇位,消除兄弟对皇位的威胁。
刘秀共有十一个儿子,刘庄是第四子,他本来并非皇位继承人。建武二年,刘秀把郭皇后之子刘彊立为太子。建武十七年,郭氏因失宠被废,刘秀转立阴贵人为皇后。刘彊深知,母亲被废,太子地位难以持久,于是数次上书请求降为藩王。建武十九年,刘秀降刘彊为东海王,改立阴皇后之子刘阳为太子,改其名为刘庄。
刘秀平定天下后,效仿汉高祖,把儿子分封为诸侯王,让他们去镇抚关东各地。刘庄深知,兄弟们在地方拥兵自重,不出几代,一定会酿成如同“七国之乱”一样的宗室内乱。刘庄即位后,决心解决藩王问题,不留后患。在藩王中,对皇位威胁最大的无疑是废太子刘彊。刘秀刚刚去世,山阳王刘荆就写匿名信给刘彊,怂恿他起兵夺回帝位。刘彊知道自己没有实力,将匿名信上呈明帝。明帝即帝位后不久,刘彊就病逝了。当时正值壮年的刘彊突然病逝,实在是非常蹊跷。但无论如何,刘彊的病逝使明帝少了最具威胁的帝位竞争者。
刘荆对刘庄的即位心怀不满,怂恿刘彊谋反未成,就开始做起兵的准备。明帝早已获知消息,但因为刚刚即位,不便对兄弟下手,只能暂且将刘荆迁徙为广陵王,缩小他的封地,限制其力量,同时指示广陵国官员监视刘荆的举动。永平十年(67),明帝见时机成熟,授意广陵国官员检举刘荆罪行,并委派官员进行调查审讯。刘荆迫于压力自杀,这个最具政治野心的藩王被明帝除掉了。
明帝并不满足于铲除具有政治野心的藩王,他还要在藩王中树立绝对权威。这一举措的直接结果,就是“楚王之狱”的发生。楚王刘英为许美人所生,在刘秀皇子中地位最低。但刘英善于交际,就国后结交天下游侠、方士,特别是当时佛教刚刚经由海路传播到东部沿海地区。刘英对佛教极为痴迷,出资修建佛寺,推动佛教传播,身边汇集了一批佛教信徒。刘英广结天下游侠、官员、方士的举动令明帝十分反感,而刘英推广佛教的做法,难免会引发利用宗教笼络人心的猜忌。永平十三年(70),有人检举刘英与方士私造图谶,这令明帝非常愤怒。图谶在东汉是非常敏感的政治话题,新莽末年以来,包括刘秀在内的地方豪强大多利用图谶假称天命、蛊惑人心,以实现政治目的。身为诸侯王的刘英私造图谶,显然触犯了政治忌讳。明帝立刻派人彻查此事,调查范围不断扩大,许多宗室和官员受到牵连,先后有数千人被捕治罪。刘英先是被废为列侯,次年又被逼自杀。此后,济南王刘康、淮阳王刘延也因私造图谶而受到明帝严惩,前者被削夺了六县的封地,后者则被迁徙为阜陵王。经过楚王、济南王、淮阳王等人的狱案,诸侯王们都小心谨慎,朝廷官员也不敢与诸侯王结交,诸侯王的势力被大大压制,再也无法对皇权构成威胁。
刘秀之子受封为诸侯王,领有一郡之地,实力很大。有鉴于此,明帝开始对诸侯王分封制度进行改革。永平十五年(72)明帝下令,日后皇子封为诸侯王最多只能领有半郡之地,这项制度在东汉时期得到严格执行。此后的诸侯王只领有数县,很难在政治上发挥影响。《后汉书》的作者范晔对明帝的做法赞赏有加,他认为东汉时期从未发生诸侯王起兵反叛的事件,这显然获益于明帝的上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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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诸侯王和外戚是对皇权威胁最大的两股势力。明帝即位后,继续坚持刘秀压制外戚的政策,制定了外戚不得出任朝廷要职的禁令,还把禁令编入国家律令《令甲》昭示天下。尚书闰章极具政治才干,但因为他的妹妹身为贵人,所以在明帝一朝始终得不到重用。皇后马氏是国初功臣马援之女,为了防范马氏家族,明帝在命人绘制云台阁功臣像时,有意略去马援画像。马皇后也深明大义。永平十八年(75)明帝去世,章帝刘炟即位,马皇后升为皇太后。章帝想重用舅舅马廖、马防、马光,分封他们为列侯。马皇后不想打破光武帝、明帝的祖训,坚决反对,直到建初四年(79)三人才被封为列侯,但马皇后随即让三人辞去官职,前往封国居住。章帝在位期间,马氏在政治上的影响微乎其微。章和二年(88),章帝去世,十岁的太子刘肇即位,是为汉和帝。由于皇帝过于年幼,朝政只能交由皇太后窦氏处理,窦氏势力迅速崛起,朝权逐渐被窦太后的哥哥窦宪把持。窦宪控制了朝廷大权,公然破坏祖制,他自任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实际恢复了西汉末年外戚的政治特权。窦宪还安排窦氏族人出任朝廷要职,凡是批评窦宪专权的官员都遭到残酷的迫害。如果有刘氏宗室或官员与皇帝关系亲密,窦宪立刻会把此人排挤出朝廷,甚至不惜采取暗杀的手段。和帝在位初年,窦宪权势几乎与西汉末年的王凤相当。对于窦宪的跋扈,和帝看在眼里,恨在心头。他知道长此以往,窦宪将成为第二个王莽。永元四年(92),年仅十四岁的和帝联合宦官郑众将窦宪安插在宫廷的党羽全部剪除,然后派人收夺窦宪的大将军印绶。窦宪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十几岁的小皇帝竟会有如此手段,虽然想反击,但是局势已被和帝控制,只能交出印绶,遵照诏令前往封国居住。到达封国不久,窦宪又被和帝逼迫自杀,窦氏专权不到四年,就被彻底铲除。此后终和帝一世,外戚势力再也未能东山再起。
由于很好地限制了外戚势力,明帝、章帝、和帝时期,皇权不断得到强化,除了和帝刚刚即位的四年由外戚短暂把持朝政外,朝廷大权都控制在皇帝手中。西汉末年权臣架空皇帝的现象没有出现,皇帝可以直接操纵国家日常行政管理,特别是能够参与中央、地方官吏的任免和考核。一批廉洁奉公、公正执法、关心百姓疾苦的官吏被选拔上来。这些官吏直接听命于皇帝,把皇帝的政策贯彻到基层。在循吏的努力下,社会矛盾得到缓和,社会生产得到发展。也正是在循吏的帮助下,皇帝得以推行一系列稳定社会秩序的政策。
首先,皇帝逐步减轻刑罚,减少刑罚对百姓的伤害。明帝先后十一次下诏减轻刑罚。章帝废除了残酷法律五十余条,还废除了鞭刑。到了汉和帝时期,又进一步废除了宫刑。至此,对人体实施残害的刑罚被彻底废除,这是古代刑法的一大进步。
其次,皇帝还继续推行薄赋政策。明帝除了继续刘秀三十税一的低税制,还制定了遭遇灾害减免税收的制度,并多次下诏减免全国税收。而在章帝、和帝时期,每逢重大节庆或是自然灾害,皇帝常常下令百姓只需缴纳一半的租税。永元十六年(104),和帝还下诏免除全国贫民拖欠政府的种子和田租。薄赋政策的推行,大大减轻了百姓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
东汉初年,因为土地兼并而造成的流民问题依然严重。明帝即位以来,对流民问题极为关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试图解决。明帝首先制定了“假民公田”政策,把政府土地借给失地贫民种垦,垦殖公田的最初几年免征赋税,还由政府提供农具和种子。这样一来,就把流民重新固定下来,使其重新纳入政府编户,此举既可以缓减流民带来的社会动乱,又可以增加政府收入,因而在章帝、和帝时期被继续推行。解决流民问题的另一项途径是发布赦令,赦免流民拖欠的债务和因为逃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他们回到家乡,重新成为国家编户。如建初元年章帝正式即位后,发布诏令允许流民返回原籍,还严令地方官员不得追讨流民债务,严禁官吏和豪强欺压流民。在上述政策的作用下,流民问题得到缓减,社会秩序也趋于稳定。
明帝、章帝、和帝在位的四十七年里,皇帝的权力不断得到巩固。东汉初期的这三位皇帝勤于政务,牢牢掌控着国家的行政运转,对于官员的进谏,能够做到择善而从,同时延续了勤俭作风。在皇帝的带动下,东汉初年的吏治有所改观,涌现出一批提倡农耕、鼓励生产、宣传教化的循吏,与西汉末年地方官员相互勾结、横征暴敛的官场风气形成鲜明对比。社会秩序日渐稳定,再度呈现出小康盛世的景象,其社会状态与西汉昭帝、宣帝、元帝时期极为相似,故西晋华峤称这一时期为:“中兴以来,追踪宣帝。”历经社会动乱之后,民心思安,而皇帝能够准确把握民心,采取去苛从简的施政方针,以“柔道”(刘秀自言“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治理天下,使百姓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下恢复生产,积蓄财力,国家收入随之增长,东汉的国力迅速增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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