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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政策措施成功复兴传统文化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朱元璋的这一举措,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朱元璋采取的这一系列举措,目的自然是为了维护朱家王朝的统治,但其施行的结果,彻底改变元代儒学和儒士边缘化的困境,使传统文化开始全面走向复兴。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复兴传统文化的诸多政策措施,还被其后继者作为“祖制”加以沿袭。

朱元璋的政策措施成功复兴传统文化

朱元璋为复兴传统文化,首先针对元朝将儒学边缘化的弊政,尊孔崇儒,倡导理学,重树儒学独尊地位,以之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学为主干、融汇多种文化成分的多元复合体。朱元璋的这一举措,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而后,他以儒学为指导,制礼作乐,立法定律,以礼来制约、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和个人行为;兴办教育,推行科举,既推动四书五经的广泛传播,又培育与重用大批儒士;普施教化,移风易俗,使民风民俗向俭朴淳厚转变。朱元璋采取的这一系列举措,目的自然是为了维护朱家王朝的统治,但其施行的结果,彻底改变元代儒学和儒士边缘化的困境,使传统文化开始全面走向复兴。

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复兴传统文化的诸多政策措施,还被其后继者作为“祖制”加以沿袭。如明成祖,他在起兵靖难,路过山东汶上,即戒饬将士曰:“孔子,万世帝王之师,太平之道所自出;孟子,传孔子之道以开谕后世,其功德在生民,盖与天地日月相为无穷。今曲阜孔子之乡,邹县孟子之乡,将士毋入其境。敢有入境侵其一草一木,皆诛不宥。”夺位称帝后,又于永乐四年(1406)三月亲往国子监,让礼部臣详议释奠先师之礼,曰:“朕皇考太祖高皇帝,膺君师亿兆之任,正中夏文明之统,复礼乐衣冠之旧。渡江之初,首建学校,亲祀孔子,御筵讲书,守帝王之心法,继圣贤之道学,集其大成以臻至治。朕承鸿业,惟成宪是遵。今当躬诣太学。释奠先师,以称崇儒重道之意。其合行礼仪,礼部详议以闻。”礼部尚书郑赐说按宋制,谒孔子应穿袍靴,行再拜之礼。明成祖认为此礼太轻,说:“见先师礼不可简,必服皮弁,行四拜礼。”[122]祭拜孔子后,即命国子监祭酒、司业、博士、助教四人依次为他和诸大臣及太学生讲授儒家经典。明成祖认为,“一世之振兴,必首举学校之政”[123],他继续兴办学校,推行科举。洪武年间的科举考试,专取四书五经试士,以程朱注疏为准。后来,解缙建议召集志士儒英,编辑一部继承孔孟坠绪的理学经典,“上溯唐虞、夏、商、周、孔之华奥,下及关、闽、濂、洛之佳苑,根实精明,随事类别,以备劝戒,删其无益,勒成一经,上接经史”[124]。此事洪武年间未及实行。明成祖夺位后,终于命儒臣广辑宋元理学的各家学说,纂成《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颁赐全国,作为学校教材和科举取士的准绳。由于朱元璋及其后继者的大力提倡,加上学校教育的发展,儒家思想特别是程朱理学得到广泛而深入的传播,并且渗透到边疆的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受到儒学特别是程朱理学的浸染,加上与周边汉族军民接触交往的增多,许多边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也随之发生变化,如云南的临安府“自明以降卫军实其地,衣冠文物风俗大类中州”[125],贵州石阡弘治年间“渐染中华之教,所变易多矣”[126],普定卫“自立军卫控之,渐染中原之俗,亦尚礼义而重之,服食器用,婚丧之礼皆可观矣”[127],各民族对以儒学为主干的中华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正是由于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当明朝的统治被大顺农民军推翻之后,入关的清朝统治者虽也坚守满族文化,并对广大汉族实行民族压迫,但实行的却是“外满内汉”的基本国策,儒学的独尊地位并未因统治民族的改变而改变,以儒学为主干的传统文化仍在缓慢而曲折地向前发展。因此可以说,如果没有朱元璋复兴传统文化的决策及其相应的措施,我们看到的传统文化未必就是现在的面貌了。朱元璋复兴传统文化的历史功绩,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原载《明清论丛》第十七辑(2017年12月)]

[1][明]宋濂著,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卷二,《谕中原檄》,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十月丙寅,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

[2]方龄贵校注:《通制条格校注》卷五,《学令·科举》,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20页。

[3]《明太祖实录》卷三〇,洪武元年二月丁未。

[4]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二编,济南: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5页。

[5]《明太祖实录》卷三一,洪武元年四月戊申。

[6]《明太祖实录》卷三六上,洪武元年十一月甲辰

[7][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太祖纪》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9页。

[8]《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二,洪武十六年二月丙申。

[9]《明史》卷一二八,《宋濂传》,第3784—3788页。

[10]《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第3797—3782页。

[11]《明史》卷二八九,《忠义传》,第2415页。

[12]《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附许存仁传》,第3953页。

[13]《明太祖宝训》卷二,《尊儒术》,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

[14][明]黄佐:《南雍志》卷一,《事纪》,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

[15][清]陈鼎:《东林列传》卷二,《高攀龙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

[16]《松下杂抄》卷下,《涵芬楼秘笈》第三集本。

[17]《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二,第1694页。

[18]《明太祖实录》卷一:“上……既就学,聪明过人。”

[19]《皇明本纪》,纪录汇编本。

[20][明]徐祯卿:《剪胜野闻》,纪录汇编本。

[21][明]朱元璋撰,胡士萼点校:《明太祖集》卷一五,《资世通训序》,合肥黄山书社1991年版,第298页。

[22]《明太祖实录》卷六,戊戌年十二月。

[23]《明太祖实录》卷六,戊戌年十二月。

[24]《明太祖实录》卷一二,癸卯年五月癸酉。

[25]《明史》卷一二八,《宋濂传》,第3084页。

[26]《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附许存仁传》,第3953页。

[27]《明太祖实录》卷四九,洪武三年二月辛酉

[28]《明史》卷一三七,《桂彦良传附陈南宾传》,第3950页。

[29]《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五,洪武十八年九月庚午。

[30]《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丙午年五月庚寅。

[31][明]宋濂等撰:《元史》卷六七,《礼乐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664页。

[32]《元史》卷七二,《祭祀志》一,第1779页。

[33]《元史》卷七四,《祭祀志》三,第1831页。

[34]《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戊申。

[35]《元史》卷一〇五,《刑法志》四,第2675页。

[36]《元史》卷一四八,《董俊传附文忠传》,第3503页。

[37]《元史》卷一〇四,《刑法志》三,第2656页。

[38]《明太祖实录》卷一四,甲辰年正月戊辰。

[39]《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二,洪武十七年六月庚午。

[40]《明史》卷四七,《礼志》一,第1223—1224页;黄云眉:《明史考证》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82—383页。

[41]《明太祖实录》卷五六,洪武三年九月;《明史》卷四七,《礼志》一,第1223—1224页。

[42]《明史》卷四七,《礼志》一,第1224页。

[43][周]荀况:《荀子·儒效》,四部丛刊本。

[44]《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二,洪武十五年六月庚午。

[45]《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戊申。

[46]《明史》卷六一,《乐志》一,第1499—1507页。

[47]《明太祖宝训》卷二,《兴礼乐》。

[48]《明太祖集》卷一一,《乐章》,第234—243页。

[49][明]朱元璋:《御制大明律序》,怀效锋点校:《大明律》,沈阳:辽沈书社1990年版,第1页。

[50]《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二,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癸巳。

[51]《御制大明律序》,《大明律》,第1页。

[52]《明史》卷九三,《刑法志》一,第2283页。

[53]《大明律》卷一,《名例律》第11页。

[54]《大明律》卷一,《名例律》第18页。

[55]《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第2018—2030页。

[56][元]王义山:《稼村类稿》卷一,《送余仲谦赴江州教》,四库珍本初集本。

[57]《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第2020—2021页。

[58][明]苏伯衡:《苏平仲集》卷六,《送楼用章赴国学序》,四部丛刊初编本。

[59][明]权衡撰,任崇岳点校:《庚申外史笺证》卷下,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54页。

[60]《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十月辛卯。

[61]《明太祖宝训》卷一,《兴学》。

[62]《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十月辛巳。

[63]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02页。(www.xing528.com)

[64]《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十月辛卯。

[65]《明史选举志考论》,第121页。

[66]《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壬申。

[67]《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七,洪武十六年十月癸巳。

[68]王兰荫:《明代之社学》,《师大学刊》第21期。其统计数字,府限于府城,州限于州城,所属州、县不计在内。

[69]《明太祖实录》卷七七,洪武五年十二月甲戌。

[70]《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九,洪武十五年十月戊子。

[71]《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七,洪武二十六年五月丙寅;《明史》卷六九,《选举志》一,第1688页。

[72]《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洪武十四年九月丙午。

[73]《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五,洪武十五年五月丁丑。

[74][明]申时行等修:万历《明会典》卷七八,《礼部·儒学》,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万有文库本。

[75]《明太祖实录》卷一四〇,洪武十四年十一月己酉。

[76]《皇明诏令》卷一,《大赦天下诏》,续修四库全书本。

[77]《明史》卷六九,《选举志》一,第1686页。

[78]《明太祖实录》卷二二,吴元年三月丁酉。

[79]《明太祖实录》卷五二,洪武三年五月己亥。

[80]《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一,第1693页。

[81]《皇明诏令》卷一,《论科诏》。

[82]《明太祖实录》卷一六〇,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

[83]《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二,第1696—1697页。

[84]《明史》卷三,《太祖纪》三,第48页。

[85]《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二,第1695页。

[86][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一七,《通经为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

[87][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五五,《学校考·太学》,明万历刻本。

[88][明]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三,《三途并用议》,四部丛刊本。

[89]赵子富:《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第280—294页。

[90]《明太祖实录》卷三〇,洪武元年二月壬子。

[91][明]朱元璋:《御制大诰·婚姻第二十二》,杨一凡点校:《皇明制书》第一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6页。

[92][明]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二,《俞先生墓表》,四部丛刊本。

[93]《明太祖实录》卷三七,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

[94]《明太祖实录》卷七三,洪武五年三月辛亥。

[95]《明太祖宝训》卷一,《论治道》。

[96]《明太祖宝训》卷二,《厚俗》。

[97]《明太祖宝训》卷一,《论治道》。

[98]《明太祖宝训》卷一,《论治道》。

[99]《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十月辛巳。

[100]《明太祖实录》卷一四,甲辰年三月丁卯

[101]《明太祖宝训》卷二,《兴礼乐》。

[102]《明太祖实录》卷四四,洪武二年八月戊子。

[103]万历《明会典》卷七九,《礼部·乡饮酒礼》。

[104]《明太祖实录》卷七三,洪武五年四月戊戌。

[105]《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五,洪武十四年二月丁丑。

[106]万历《明会典》卷七九,《礼部·乡饮酒礼》。

[107]《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洪武二十八年二月乙丑。

[108]《教民榜文》,《皇明制书》第二册,第725—733页。

[109]《明太祖实录》卷七二,洪武五年二月。

[110]《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七,洪武十五年八月乙酉。

[111]正德《瑞州志》卷四,《官室志·公署》,明正德七年刻本。

[112]嘉靖《象山县志》卷一,《建置志·诸署》,明嘉靖三十五年刻、明隆庆五年增刻本。

[113]《明太祖实录》卷三〇,洪武元年二月壬子。

[114]《明太祖实录》卷三七,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

[115]《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辛巳。

[116]《大明律》卷六,《户律·婚姻》,第59—60页。

[117]《御制大诰·婚姻第二十二》,《皇明制书》第一册,第56页。

[118]《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三月癸卯。

[119]《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甲子

[120][明]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一九,《琵琶记》,汲古阁本。

[121]《大明律》卷二六,《刑律·杂犯》,第202页。

[122]《明太宗宝训》卷三,《崇儒》,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

[123]《明太宗实录》卷五二,永乐四年三月辛卯,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

[124][清]陈鼎:《东林列传》卷二,《高攀龙传》,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

[125]雍正《临安府志》卷七,清雍正九年刻本。

[126]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六,《石阡府·风俗》,明弘治间刻本。

[127]嘉靖《贵州通志》卷三,《风俗志》,明嘉靖三十四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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