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分类的一般原则和类型
工程分类的基本原则是所划分的土类能反映土性质的变化规律。 土的工程分类可以归纳为三级分类:
①第一级分类是成因类型分类,主要按土的成因和形成年代作为分类标准,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 版)将土按堆积年代划分为三类:
a.老堆积土:第四纪更新世Q3 及其以前堆积的土层;
b.一般堆积土:第四纪全新世(文化期以前Q4)堆积的土层;
c.新近堆积土:文化期以来Q4 新近堆积的土层。
②第二级分类是土质类型分类,主要考虑土的物质组成(颗粒级配和矿物成分)及其与水相互作用的特点(塑性指标),按土的形成条件和内部连接情况将土划分为“一般土”和“特殊土”。
③第三级分类是工程建筑类型分类,主要根据土与水作用的特点(饱和状态、稠度状态、胀缩性、湿陷性等)、土的密实度或压缩固结特点将土进行详细划分。
土的第二级分类即土质分类,考虑了决定土的工程地质性质的最本质因素,即土的颗粒级配与塑性特性,是土分类最基本的形式。
2)按土的主要特征分类
实际工程应用中规定:土中粒径d>60 mm 的土粒质量大于全部土粒质量50%的称为巨粒土;土中粒径满足60 mm≥d >0.075 mm 的土粒质量大于全部土粒质量50%的,称为粗粒土,土中粒径d≤0.075 mm 的土粒质量大于或等于全部土粒质量50%的,称为细粒土。
巨粒土、粗粒土包括碎石类土和砂类土;按粒径级配进一步细分,细粒土包括粉土和黏性土,多用塑性指数IP 或液限WL +塑性指数IP 进行细分。
(1)碎石类土
碎石类土是粒径大于2 mm 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部质量50%的土,根据粒组含量及颗粒形状可进一步分为漂石或块石、卵石或碎石、圆砾或角砾,见表1.1。
表1.1 碎石类土分类表
(2)砂土(www.xing528.com)
砂土是粒径大于2 mm 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部质量的50%,粒径大于0.075 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部质量的50%的土。 根据粒组含量,砂土可进一步分为砾砂、粗砂、中砂、细砂和粉砂,见表1.2。
表1.2 砂土分类表
(3)粉土
粉土是粒径大于0.075 mm 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部质量的50%,且塑性指数IP≤10 的土,其分类见表1.3。
表1.3 粉土分类表
(4)黏性土
黏性土是粒径大于0.075 mm 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的50%,且塑性指数IP >10 的土,其分类见表1.4。
表1.4 黏性土分类表
3)按土的开挖难易程度分类
在建筑施工中,根据土的开挖难易程度,将土分为八类,见表1.5。 前四类属一般土,后四类属岩石。
表1.5 土的工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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