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表4.2.2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费率4.2.3因初步设计无法明确且承包人难以风险包干的部分,可按暂估价计列。
4.2.1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应设置招标控制价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
4.2.2 招标控制价各项费用的确定,可根据项目实际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工程设计费:参照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按相应阶段的标准计取。
2.建筑安装工程费:按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本省相应工程概算定额编制,不计取扩大系数。
3.设备购置费:按市场询价计取。费用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设备采保费按设备原价的0.2%~0.5%计取。
4.暂估价:具体数量和金额由招标人给定。暂估价总额一般不超过工程费用的5%。
5.暂列金额:具体金额由招标人给定。其中,标化工地和优质工程暂列金额根据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规定按要求等级对应费率计算,其余费用根据项目实际设置。暂列金额总额一般不高于工程费用的5%。(www.xing528.com)
6.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含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和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可按下列要求计取。
(1)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以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按表4.2.2 费率差额分档累进计取。
(2)工程总承包专项费:按相关规定或根据项目实际计列。
表4.2.2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费率
4.2.3 因初步设计无法明确且承包人难以风险包干的部分,可按暂估价计列。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约定进行招标,不属于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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