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目标:
本次实训达到的目标是把图纸上设计的建(构)筑物的高程,按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测设到相应的地点,作为施工的依据。
实训内容:
根据业主移交的水准基点在工程周围的建(构)筑物上以闭合环的方式测设出若干个±0高程点,主体标高控制线全部采用+50mm线,高程通过悬挂钢尺配合水准仪进行传递。
实训条件:
选择一个正在施工的工民建施工场地。
仪器设备及精度技术指标:
需借领的全部仪器设备及工具: DS3水准仪1台,水准尺1把,钢尺1把。
实训程序:
(1)由实训指导教师指定一个施工工地,选择一个3层以上的楼梯间作为实训主体。并且在场地中找一个已知的水准点A。假设A点的相对高程为-1.410m。
(2)将水准点引入施工现场控制点B,C,D共3点,建立±0标高控制网。具体做法是: 因为B、C、D三点的设计高程为0.000m,在A点立水准尺,作为后视引测高程,设后视读数为a=2.425,则水平视线高程为HA+a=1.015; 在B点立水准尺,作为前视,则B点的尺上读数应为b=HA+a-HB=1.015。在B点上立尺时标尺要紧贴建筑物墙、柱的侧面,水准仪瞄准标尺时要使其贴着建筑物墙、柱的侧面上下移动,当尺上读数正好等于b时,则沿尺底在建筑物墙、柱的侧面画横线,即为设计高程的位置。在设计高程位置和水准点上立尺,再前后视观测,以作检核。然后在稳定的建筑物墙、柱的侧面用红漆绘成顶为水平线的“▼”形,即为±0水准点的位置,其顶端表示±0位置。同理可测设C、D两点。
(3) +50高程的测设。首层墙体砌到1.5m高后,用水准仪在内墙面上测设一条“+50”的水平线,由步骤(2)中的B、C、D中的任一点做后视,用以上测设±0的方法在内墙上可以完成+50的测设。+50可以作为首层地面施工及室内装修的标高依据。
(4)其他层+50测设和高程传递。以后每砌高一层,就从楼梯间用钢尺从下层的“+50”标高线,向上量出层高,测出上一楼层的+50标高线。根据情况也可用吊钢尺法向上传递高程。过程是将钢尺零段向下悬挂在支架上,并在钢尺零段悬挂10kg的重物使其静置如综合图3.2所示,在已知水准点E,即首层+50线上立水准尺并在其附近地坪处安置水准仪,分别读取钢尺上的读数b1和水准尺上的读数a1。将水准仪安置在二楼,读取钢尺上的读数a2。计算出前视读数b2=HE+a1-(b1-a2) -HF。上、下移动测设点B处的水准尺,直到水准仪在尺上的读数恰好为b2时在尺底画出标志线,此线即为HF位置,即二层的+50线。
技术规范:
综合图3.2 建筑物高程测量及高程传递
根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中的施工测量要求,本任务按高程控制测量的建筑物施工放样进行。
(1)建筑物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建筑物高程控制,应采用水准测量。附合路线闭合差,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的要求。
②水准点可设置在平面控制网的标桩或外围的固定地物上,也可单独埋设。水准点的个数,不应少于2个。(www.xing528.com)
③当场地高程控制点距离施工建筑物小于200m时,可直接利用。
④当施工中高程控制点标桩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
(2)建筑物施工放样的偏差,不应超过综合实训表3.10的规定。
综合实训表3.10 建筑物施工放样的允许偏差
实训注意事项:
(1)所有使用的测量仪器,专人保管。轻拿轻放,不得碰撞。
(2)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抹更改。
(3)加强复核保证精度。
(4)使用水准仪在钢尺上读数一定要注意毫米位的估读,仍然是读到毫米。
(5)高程引测受风力影响较大,宜在室内进行。
(6)支架安装高度要高于在楼梯间安置水准仪的水平视线。
(7)钢尺零端要低于在楼下地坪安置水准仪时的水平视线。
(8)高空作业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和仪器安全。
实训报告:
具体见综合实训表3.11~3.12。
综合实训表3.11 点的高程测设记录表
综合实训表3.12 建筑物±0、+50mm线及高程传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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