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到2009年,菲律宾的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平均值为2.71%,最高投入比例为2003年的3.21%。据统计,2009年世界116个国家的平均值为4.68%,菲律宾为2.54%,略低于世界其他统计国家的平均值(见表7-2)。
表7-2 菲律宾2002—2009年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菲律宾政府重视基础教育,其经费占教育经费的大部分。高等教育阶段,政府重视师范和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和高校的教育系主要负责师资培训工作,职业教育则包括中小学开设的职业课程及专门职业学校。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从2002到2009年,菲律宾的教育支出占政府公共支出比重的平均值为13.53%,最高投入比例为2008年的14.44%。经统计,2009年世界114个国家的平均值为14.80%,菲律宾为13.21%,略低于世界其他统计国家的平均值(见表7-3)。(https://www.xing528.com)
表7-3 菲律宾2002—2009年教育经费支出占政府公共支出比重

私立高等教育在菲律宾的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菲律宾私立高校所占比例达到87%,可分为宗教类和非宗教类两类,前者通常是非股份制、非营利性的,后者则兼具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这部分市场导向的营利性高校,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社会资助、校董事会运营以及学生的学费,除此之外也会努力争取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
菲律宾独立后直至1968年,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主要奉行自由发展政策,私立高校数从1946年的77所增长到1969年的617所,增长了近7倍。1969年开始,政府对私立高等院校进行了整顿,并对其收费进行严格控制,这一举措严重制约了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私立高等院校开始减少。但由于菲律宾政府于1968年设立了“资助私立学校基金组织”,并颁布了一系列资助私立学校的教育法规,如《1972年教育发展令》提出资助私立高校的课程和设施,私立高等教育又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1975年私立高校数量增至628所。20世纪80年代,菲律宾政府相继颁布了《1982年教育法》《1984年教育法》《1987年宪法》等一系列法律。在《1987年宪法》中,政府不仅承认了公立和私立教育的互补作用,还决定对其提供资助,实行税收优惠。此外还通过了“共和国6728号法案”及其修订稿“共和国8545号法案”(也称“扩大对私立教育学生、教师的政府补助法案”),这是第一部资助私立高等教育的专门法律,其中提出了要向私立高校的学生和教师提供政府补助和适当资助。以上可以看出菲律宾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是随着其法律地位的变化而变化的。虽然1968年就建立了“资助私立学校基金会”,但直到《1982年教育法》颁布后,政府依然把私立学校视为公立学校的补充,较低的法律地位使得私立高等教育一直发展缓慢。随着政府在《1987年宪法》中承认公立和私立高校在教育体系中的互补作用,并对其完全用于教育目的的收入实行免税等优惠措施后,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才明显加快。
尽管与公立高校相比,私立高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费问题,但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已形成相对多元的经费投入体系,包括公共投入和多元化的社会投入,表现出全社会对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已达成共识,重视并支持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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