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清廷上层,包括很多满洲权贵中的有识之士,也看到了宪政改革的势在必行。这其中以载泽和端方最具代表性。
爱新觉罗·载泽(1868—1929),晚清宗室大臣,是立宪派的重要人物。他是清圣祖玄烨六世孙,愉恪郡王胤禑的五世孙,其父奕枨过继给嘉庆帝的第五子绵愉之子做后嗣,因此在皇室之中与皇帝关系较近。载泽原名载蕉,字荫坪。同治七年(1868),他出生于北京,光绪三年(1877)袭封辅国公,光绪二十年(1894)晋镇国公。1905年7月16日,清廷特派载泽和其他四位大臣—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出国考察政治,是为“五大臣出洋”,成为清廷推行宪政的一个重要阶段性标志。载泽出洋时尚未满40岁,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他们重点考察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日本等国家,特别是日本和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政体。五大臣回国后,向清廷和慈禧太后力陈实行宪政之必要性,成为推行宪政的重要力量。这其中,载泽曾向慈禧太后和光绪帝上了《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将日本的宪政体制摆在列国之首,奏请仿日、德之例,改行君主立宪政体。
当时,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对实行预备立宪的看法并不一致,不少人仍心存疑虑,甚至公开对立宪持反对态度。他们主要担心的是两点:一是怕“立宪有妨君主大权”,二是怕“立宪利汉不利满”。因此,作为皇室宗亲和重臣的载泽在密折之中详细分析了行立宪之政的形势,“以今日之时势言之,立宪之有利有最重要者三端”:
一是皇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
二是外患渐轻。“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平和之邦交,大利二”。
三是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2]
载泽在晚清皇室中地位相当特殊。他的妻子是慈禧太后的亲侄女,承恩公桂祥的女儿。承恩公桂祥是慈禧太后的兄弟,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给光绪皇帝,就是隆裕皇后;二女儿嫁给端郡王载漪,她的儿子就是一度被立为大阿哥的溥儁;三女儿就嫁给了载泽。桂祥和奕劻也是儿女亲家。(www.xing528.com)
慈禧太后对这位侄女婿是十分信任的。载泽在密折中也特地表白:“奴才谊属宗支,休戚之事,与国共之。使茫无所见,万不敢于重大之事,卤莽陈言。”他恳求慈禧太后当机立断,“不为众论所移,不为浮言所动”,并称“事关大计,可否一由宸衷,乞无露奴才此奏”。有学者认为:“载泽考察团各类奏折、著述的撰成,实为考政大臣与随从人员实力考求、协同作业的结果,与端方、戴鸿慈考察团找人捉刀代拟奏稿、考察报告形成了鲜明对比。”[3]
载泽在密折中强调的所谓“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利,很得慈禧太后的重视,“两宫览奏,大为感动”。
另一位能够打动慈禧太后和清廷的是端方。
托忒克·端方(1861—1911),满洲正白旗人,曾官至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在满族大臣中,端方是具有革新思想、极力赞成维新变法的人。戊戌变法期间,在翁同龢与刚毅的保荐之下,端方第一次被光绪帝召见,由此获得了年轻皇帝的青睐。此后朝廷下诏筹办农工商总局,端方被任命为督办。端方全身心地投入新筹办的部门,曾一天连上三折,其工作热情与效率可见一斑。他的作品著名的有《劝善歌》,他因此受到慈禧的赏识。戊戌变法很快被慈禧太后推翻,除京师大学堂予以保留之外,其他新政措施,包括农工商总局一律撤销,端方本人也被革职。然而不久,端方即获重新任用,出任陕西巡抚,正是在此任上,当慈禧、光绪仓皇西巡时,端方借机表现出对清廷的极度忠诚。自此他在慈禧太后心中和清廷最高层成为非常具有发言权的一位大臣。此后端方仕途较为顺利。光绪三十一年(1905),端方被调回北京,授予闽浙总督之职,不久受命与载泽等一起出洋考察宪政。回国后,端方先后具奏三次,极力陈述实行宪政之益。
不久,军机大臣瞿鸿禨、荣庆等也各有陈奏。于是清廷就命廷臣开会,并派醇亲王载沣、各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大学士和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共同阅读、考察各国政治大臣回京后奏陈各折,请旨办理。1906年8月28日,上述官员遵旨举行会议,并于次日面奏慈禧太后与光绪帝,请行 宪政。
1906年9月,慈禧太后发布谕旨,宣布仿行宪政,开始预备立宪。对于慈禧太后来说,立宪的目的主要是维护清王朝的皇权统治,因此改革不能操之过急,尤其不能有损于皇权—毕竟能够把祖宗之法颠覆,已经是她这一封建顽固派最后的让步了。但是总体来看,正是因为是“被动让步”而非“主动前进”,这一新政从根源上就有着不彻底的问题,就像一个从开始就没打算改造彻底的作品。一方面,官制的改变不彻底。预备立宪以改革官制为先,当厘定官制馆奏请合并旧内阁与军机处,以实行责任内阁制时,慈禧太后洞察到奕劻、袁世凯集团企图以责任内阁制分享皇权的阴谋,便毫不犹豫地予以否决,仍然保留旧内阁与军机处分立的体制。另一方面,皇权架空不彻底。立宪之要“预备”,最为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当时的中国实行立宪的条件尚不成熟,必须要有一个准备与过渡的时期。至于这个时期究竟要有多长,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清廷起初并没有确定一个期限,立宪派感觉遥遥无期,于是请愿要求确定召开国会的年限。1908年8月,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钦定宪法大纲》的主体是“君上大权”,明确规定大清皇帝是大清帝国永远的绝对主宰,君权神圣不可侵犯,大清皇帝拥有大清帝国一切内政、外交大权。其条文主要仿自日本的宪法,君主的权力在此得到最为充分的肯定。说到底,这样的“立宪”是有名无实的,慈禧太后虽说要变法,但是仍旧放不下内心对于权力的渴望。就在《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颁布之后不久,光绪帝与慈禧太后相继去世,政局大变,预备立宪尽管仍在艰难地推行,但前途渺茫。后来的故事,世人也都知道:清王朝覆灭,中华民国成立,中国历史翻开了一个新篇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