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是满人入关前后金-清政权核心的政治、军事、社会及经济制度。八旗组织建立的过程是努尔哈赤将收服的部众纳入牛录,再纳入四旗、八旗的过程,这一过程一方面确立了努尔哈赤及其诸子对各旗的私属性质;另一方面,努尔哈赤如何分配八旗,将哪一个子侄、孙子确立为旗主贝勒、议政贝勒的过程,也奠定了后金到清政权最初的高层政治格局。其结果是,以牛录形式编入八旗的女真各部落,成为爱新觉罗家族子孙的忠实部众,而旗主又服从大汗的绝对权威。由此,一个大汗具有绝对权力的政治体制逐渐创立。但这个创立过程中也充满着爱新觉罗家族内部为争夺对各旗的控制权而展开的激烈斗争。
随着建州女真势力的壮大,努尔哈赤开始在牛录的基础上建立“旗”这种组织。1607年,努尔哈赤将所有的牛录归并在四个“旗”下,分别由他自己统领黄旗,其弟舒尔哈齐统领蓝旗,长子褚英统领白旗,次子代善统领红旗。之后,当努尔哈赤的势力进一步扩展,当他的其他子侄们陆续长大成人,努尔哈赤组建了更多的牛录,并将四旗扩展为八旗,然后像析分家产一样分给自己的子侄们,让他们成为新的旗主。各旗旗主成为本旗所有部众的主人,对部众拥有私属权。
建州女真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努尔哈赤与其同母弟舒尔哈齐同心协力,使建州女真一直保持着内部的团结,避免了力量的自我削弱。但随着势力的扩张,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内部矛盾与冲突成为摆在努尔哈赤及其后继者眼前的重大问题。女真各部多分城而居,各自为政。努尔哈赤兄弟二人一直同居一城,但随着部众增多、势力扩展,努尔哈赤、舒尔哈齐兄弟二人之间的嫌隙、隔阂日积月累,渐趋严重,二人的矛盾也逐渐尖锐,冲突渐多。居于弱势的舒尔哈齐曾表示:“吾岂以衣食受羁于人哉?”并筹划离开努尔哈赤,迁居他地。他派人到一个名为黑扯木(又称赫彻穆,位于浑河上游,北接叶赫)的地方准备伐木造房。这些言行被视为一种严重的离心倾向。到1609年,舒尔哈齐向努尔哈赤公开表示要率部离开,由此二人之间矛盾爆发。努尔哈赤担心舒尔哈齐离开后会投附明朝,故大开杀戒,诛杀舒尔哈齐长子阿尔通阿、三子扎萨克图,及舒尔哈齐手下亲信将领乌尔坤蒙兀,并将舒尔哈齐本人囚禁起来。舒尔哈齐之后死于囚禁之所,传为努尔哈赤所杀。舒尔哈齐次子阿敏,由于自幼被努尔哈赤抚养在身边,与努尔哈赤诸子关系密切,在褚英、代善等苦苦求情下,才逃过一劫,得以保全,并承袭舒尔哈齐在八旗中的势力。努尔哈赤囚禁亲弟,同室操戈,手段残忍,但终得大权独揽,建州女真内部矛盾得以缓解,其统一大局得以维护,强劲发展的势头得以继续保持。
然而,此事了结后,随着儿子们长大成人,如何在儿子们之间分配家产和权力,又成为努尔哈赤所面临的最核心的政治问题。
努尔哈赤先后有四任正妃,数名庶妃,共有16个儿子。其中有由元妃佟佳氏所生的褚英(其子为杜度、尼堪)和代善(其子有满达海、岳托、硕托、萨哈廉、瓦克达),由第二任正妃富察氏所生的莽古尔泰和德格类,由第三任正妃叶赫那拉氏所生的皇太极(其子有豪格、硕塞、福临、博果尔)[3],由第四任正妃乌拉那拉氏所生的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皇太极的母亲孟古哲哲生前并未被立为正妃,但由于极受努尔哈赤钟爱,在1616年努尔哈赤称“大汗”建立后金政权时,被追封为正妃,所以皇太极仍被视为嫡出。其他庶妃所生的儿子,比较有名的有阿巴泰(有子岳乐和博洛)、巴布海、巴布泰、汤古岱等。另外,舒尔哈齐也有几个儿子,即前面提到的长子阿尔通阿、次子阿敏、三子扎萨克图及幼子济尔哈朗。
在八旗家产的分配过程中,努尔哈赤基本遵循“子以母贵”原则。1615年努尔哈赤将部众由四旗扩展为八旗,即正黄旗、镶黄旗、正红旗、镶红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其中,努尔哈赤自领两黄旗,三名幼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与他共在两黄旗,代善与其子岳托共领两红旗,皇太极任正白旗旗主,褚英之子杜度任镶白旗旗主,莽古尔泰任正蓝旗旗主,阿敏承袭舒尔哈齐的地位任镶蓝旗旗主。1616年,努尔哈赤称大汗,以赫图阿拉为都城,建立后金政权。此时他已处死长子褚英,为了防止褚英专擅、跋扈的那种局面再次出现,他命令“四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和皇太极共同理政。到1622年的时候,后金历史上出现四大贝勒与四小贝勒共同理政的局面。四大贝勒是谁非常明确,但谁是四小贝勒,努尔哈赤时代留下来的史籍记载并不清晰。现在的史家认为,四小贝勒应该是指岳托、阿济格、多铎和杜度。[4]
这一年,在沿袭氏族部落时代酋长议事会的基础上,努尔哈赤正式创建议政会议,即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后金政权的最高议政与决策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由诸贝勒、大臣构成,每五日一次,聚集衙门议事,处理讨论与决定军机事务、制定国策、裁决要案、推举新汗等重大事务,成为未来国家的核心中枢机构。入关以后,清代内阁、军机处等权力中枢机构的演变,都以议政王大臣会议为起点。
随着努尔哈赤诸子长大,他们争夺的对象不仅是在八旗中的地位,更核心的是“储位”。储位之争,一直是努尔哈赤后期后金政权内部最激烈的政治斗争。
正是在努尔哈赤解决舒尔哈齐问题的几年后,建州女真贵族内部纷争再起,长子褚英首先与努尔哈赤发生矛盾。褚英生于1580年,他作战勇猛,深受父亲喜爱。1601年努尔哈赤组建四旗时,褚英作为努尔哈赤的嫡长子,独领一旗。随着年事渐高,努尔哈赤有意让褚英承袭其位。1612年,已经54岁的努尔哈赤将属民各五千户、牧群各八百、银各万两、敕书各八十道分予褚英与次子代善,并任褚英为执政,实际上是将治国理政大权交给了褚英。此时的褚英因功劳卓著、位高权重,日渐跋扈。史书记载,褚英“不恤众”,还胁迫诸弟于星空下盟誓,对其尽忠,否则诛杀不忠于己者。同时,曾随努尔哈赤一起打天下的五大臣—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和扈尔汉,也都受到褚英的排挤乃至欺负。褚英的所作所为被诸弟及五大臣讦告到努尔哈赤那里,努尔哈赤痛斥褚英之不端。其后,建州女真数征乌拉,皆令褚英守城,不使将兵。褚英以兵权被夺,极为愤恚,将父汗、诸弟、五大臣之名书于咒文,望天地焚之。此事亦被告发,褚英以诅咒父汗并诸弟罪,被幽禁木栅高墙之内。褚英被禁,仍桀骜不知悔改,并扬言报复父汗,于两年后的1615年被处死,年三十有六。
努尔哈赤与褚英反目成仇,褚英被杀,固然有褚英桀骜不驯的一方面原因,但可能也有被构陷的成分在其中。最新研究表明,从褚英被废直到努尔哈赤去世,皇太极应该是参与了所有的宫廷内斗,并且成为最大的受益者。1613年身为储君理政多年的褚英被诸兄弟、大臣告发。在这场激烈的政治斗争中,22岁的皇太极是“倒太子”最为积极的一个,他不仅自己向努尔哈赤揭发褚英的跋扈,而且极力促成诸兄弟、大臣联手倒褚。(www.xing528.com)
褚英死后,努尔哈赤一度立代善为储君。但1620年,另一出宫廷斗争大剧拉开帷幕。这一年小福晋德因泽告发当时的大妃乌拉那拉氏阿巴亥与代善有私情,且私藏财物。这些事后来被努尔哈赤证实,他不仅搜出大妃所藏匿的各种金银珠宝,而且不再与她同住,暂时“休”了阿巴亥。代善则因此名誉扫地,太子之位不保。有的史学家认为,这场“宫斗剧”的背后仍然有皇太极的身影。
处死嫡长子褚英、废黜次子代善,也给年届六旬的努尔哈赤自己带来极大震撼。褚英虽跋扈,但归根结底,事情走到如此地步,还是由于诸弟和五大臣不满褚英成为太子,他最后挥泪处死与自己一起征战二十余年的长子,是不得已的选择。褚英与其他诸子和五大臣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努尔哈赤身死,褚英必然与其他诸子和大臣骨肉相残、兵戎相见,到时努尔哈赤一生建立的功业必然毁于一旦。
这里我们不得不略微谈谈努尔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极。皇太极生于1592年,母亲是叶赫部首领之女。皇太极特别善于笼络人心,形成自己的势力。他在当时与代善之子岳托、硕托兄弟关系密切,与莽古尔泰的幼弟德格类过从甚密,阿敏幼弟济尔哈朗也唯其马首是瞻,可以说他在宗室之中团结了一批年轻的王子。随着年龄增长,这些人在后金政权中的政治地位越来越高。另外,一些位高权重的大臣也开始站到皇太极这一边,包括文臣之首、满文的创始人额尔德尼,乌尔古岱额驸等人。皇太极势力的膨胀在当时也引起了努尔哈赤的警觉,在大妃事件三年后,皇太极及岳托、德格类、济尔哈朗等因处理乌尔古岱案件不当,被努尔哈赤严厉训斥:“尔若贤良,则凡事秉公从宽处之。兄弟之间皆平等以待,相互敬爱。尔果独善其身,超越他人而行,置众兄于不顾,尔欲为汗乎?聚朝而散时,尔送众兄,则众兄之子弟必报尔,送尔至家,此方合礼仪耳。尔不送众兄,而众兄之子弟送尔,尔何故默然受之?尔之贤明何在?德格类、济尔哈朗、岳托,尔等为何超越父兄而过分放纵?尔等如此过分而行者,皆乃谗言致恶而已,何益有之?四贝勒乃为父我之爱妻所生之唯一之后嗣,故不胜爱悯。尔之贤哲何在?何其愚也!”
努尔哈赤这段话讲得非常尖锐,直白地揭露皇太极与德格类、岳托、济尔哈朗等结为一党的状况,也直接点明皇太极觊觎汗位的野心。这几个人是努尔哈赤嫡子、嫡孙、侄子,是四大贝勒之外地位最为显赫的宗室。德格类在正蓝旗,岳托在镶红旗,济尔哈朗在镶蓝旗,再加上皇太极的正白旗,他们若结为一党,其势力可想而知。努尔哈赤这次训斥这几个人实际上是把话挑明了,并采取了措施打击皇太极一党。事后这几个人都受到处分,而且1623年额尔德尼因私藏财物被处死,乌尔古岱额驸则因收受贿赂被革职,不久死去。
努尔哈赤经历了两次立太子的失败。先是褚英,后是代善,都难以保住储君的地位。四大贝勒中的二贝勒阿敏是舒尔哈齐之子,自然没有继承汗位的资格,而三贝勒莽古尔泰则因为亲手杀死母亲富察氏而饱受诟病,名誉扫地,也被排除在汗位人选之外。唯有四贝勒皇太极笼络年轻贝勒与大臣等各方势力,对汗位虎视眈眈。此时的努尔哈赤也意识到诸子之间为争夺汗位而产生的尖锐矛盾难以调和。他虽然怒斥皇太极等人不安分,但年事已高的他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把儿子们都杀掉吧。
有学者提出,正是诸子之间激烈的斗争,彻底动摇了努尔哈赤再立太子的决心,促使他谋求在其身后建立一种新的权力分配体系,以避免同室操戈的萧墙之祸。因此,努尔哈赤在1622年进一步明确了“八王共治”的政治构架,放弃了再立储君的做法,为防止一人专权,他只能将八旗平均分配给诸位嫡子,使之互相制衡,以免出现宗室之祸。
具体而言,努尔哈赤试图在八旗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八王共治”,即由八旗旗主共议国政的国家政体,而非传位给一人。其主要原则包括:共推国主;议政时应服从众议,不得各行其是,否则可以削其爵位;遇事需集体奏告国君,不可单独入奏;官员设置由八贝勒最后裁定;所得人口财物,八家平分。这种八王共治的政体建立在以“八分(读fèn)”为基本原则的经济基础之上,即“有人必八家分养之,地土必八家分据之”“预定八家,但得一物,八家均分公用,毋得分外私取”。由此派生之“入八分贝勒”,则是特定的特权集团,即大汗家族内有资格参与“八家均分”的诸贝勒。确切言之,“入八分贝勒”,是包括领旗的和硕贝勒、不领旗的议政贝勒以及虽无议政资格但具备参与“八家均分”条件的诸小贝勒在内的同姓贵族集团。
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为适应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而创建的融政治、经济、军事于一体的制度,对后世影响巨大,在有清一代近三百年的历史中一直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但在努尔哈赤时代,八旗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它的私属性。女真所有部众都被编入牛录,分别隶属各旗旗主,努尔哈赤承认各旗旗主对本旗部众的私属权,相当于将自己的家产分成八份平均分配给八个子侄、孙子。努尔哈赤利用八旗私属、八王共治防范了君主的跋扈,但矫枉过正的是,作为君主的大汗并没有制约各旗旗主的有效机制。四年后,努尔哈赤去世,他留下的这份政治遗产曾在短暂时间内得到贯彻,但很快使后金政权再度面临分裂的潜在威胁,这证明这种政治体制过于理想化。他之后继位的皇太极将重新走上专制集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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