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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持续改进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绿色通道,允许学生采取网络提交、在线审核和邮寄等方式办理就业手续。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持续改进

(一)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校园招聘活动

17.全面开通高校网上招聘通道,多方挖掘用人岗位信息,实现毕业生网络招聘全覆盖。

18.建立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实现各高校就业服务网之间以及与相关部门招聘网站的互联互通

19.加强网上面试辅导,帮助指导学生选准岗位、尽快签约,切实提升网上招聘的签约成功率。

20.适时组织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校园招聘,积极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合招聘活动,为低风险地区用人单位到校开展招聘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

(二)建立毕业、就业手续一体化、便捷化办理流程

21.适当延长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时间和次数,对湖北籍特别是武汉籍学生单独制定政策,确保他们可以有更长时间、更多次数,顺利完成毕业答辩。

22.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绿色通道,允许学生采取网络提交、在线审核和邮寄等方式办理就业手续。

23.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时限,尤其是严禁用人单位发布针对湖北籍学生的限制性招聘信息。

24.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学校保留两年,并为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及时办理就业手续。(www.xing528.com)

25.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确保离校后服务不断线。

26.加快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运用,在落实政策的同时自动关联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准确记录就业创业情况,为毕业生享受政策、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最大限度提供便利。

(三)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

27.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等困难毕业生,持续开展精准摸排,准确掌握就业状况,“一人一策”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28.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9.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享受2 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30.对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资料来源:河北人社网,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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