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城镇和农村长期沿袭土葬习俗。西区地处平原地带,多以马山、狮山或地势稍高的田头地为坟地。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提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1975年4月,中山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改革旧的殡葬习俗的决定》,推行火葬,改革土葬。1980年,沙朗公社死亡36人,火葬5具,火葬率为14%。1981年12月,宣传火葬,推进殡葬改革,但受“入土为安”观念困扰,大多数仍以土葬为主。1987年,中山市新建的火葬场落成使用,方便火葬,火化率为10%。1992年起,西区加大殡葬改革宣传,但火化率仍不高。
1998年4月中山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后,西区召开村(居)委主任和民政干部会议,传达市会议精神以及布置工作,并成立由区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区社会事务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紧抓殡葬管理。5月中旬,西区办事处先后制定《中山市西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山市西区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区办事处与所辖2个村委会、7个居委会分别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是年,中山市确定西区火化量60具,完成年度任务100%,火化率69.2%,比西区要求达到的50%以上高出19.20个百分比。是年,西区被评为市殡葬管理先进单位。
1998年5月之前,因为沙朗镇无山、无木棺店、无本地仵工队、无本镇土葬地方,遇有亡者,丧主每于深夜运尸到外镇区山地埋葬。5月22日成立沙朗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加强殡葬引导与管理。沙朗镇政府与居委会、工交办、各村委会签订殡改管理目标责任书。是月,自卫反击战立功战士、沙朗镇国土所原副所长黄带根亡故,成为实施殡葬改革后的第一亡者。为保证实施,黄所在单位领导到黄家做黄亲属思想工作,促成其遗体火葬。沙朗镇文化宣传、电视站立即组织采访、报道,《沙朗通讯》刊登宣传,推动殡改。9月28日,沙朗镇发布《沙朗镇殡改管理奖罚办法》,就镇内居民死亡后不按殡改规定实行火葬者予以处罚,对实行殡葬改革有功者和完成殡改年度任务的单位予以奖励。(www.xing528.com)
1999年1月,西区办事处修改《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殡葬火化率达到100%,严申对遗体实行火葬,若发现偷运搞土葬的,经西区殡葬管理执法队及村(居)委干部教育不改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实行起尸火化以及取消其配偶、子女两年的集体分红福利待遇。是年,西区殡葬火化尸体149具,火化率100%,2000年西区殡葬火化率100%,被评为市2000年度殡改先进单位。2001年起,西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土(放)葬违规行为,群众也从殡改初期持抵触情绪到可以接受和予以支持,致西区殡改工作顺利进行。2002年,西区发动群众将原来土葬起迁,对从原土葬迁出者每副骸骨予以起葬补助100元,并对2002年去世者由村补助治丧费500元,生前入老人福利会者加补300元。是年,西区100%完成迁坟任务,其中迁露天罎789个、水泥坟44个;没有发现土葬现象,火化率达100%。1999-2011年,西区殡葬火化率均为100%。
附:西区马山迁玟
1999年3月,西区成立区党委书记林国合为组长,区办事处主任林社炎、区党委副书记范桂方、区办事处副主任梁励为副组长,西区宣传、城管、乡村办、民政办、司法所等部门和长洲、后山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马山迁坟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建设马山公园的迁移马山坟墓的前期工作。4月8日设立由市民政局、市殡仪馆、市公墓管理处及区机关相关部门和长洲、后山村委干部共10人组成现场迁坟办公室,长洲、后山两村分别成立专责工作组,具体负责清理马山坟地工作;马山迁坟工作领导小组张贴迁坟《通告》以及发《通告》至各村(居)委、在上山路口设置告示牌;发出《马山、狮山迁坟须知》,要求各坟主于4月20日-7月20日办理迁坟手续并完成迁坟事项,逾期不迁者,作无主坟处理。是月,全面铺开马山迁坟工作。工作小组作出要求,又用力宣传劝导,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悬挂标语横额和挂图40多条(幅)。又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以及中山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迁坟通告,以便广泛知晓,利于办竣。经迁坟办人员做大量艰苦细致工作,加上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推进,以及长洲、后山村两委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迁坟,马山迁坟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从4月20日至8月1日止,共迁墓穴5197个,迁出棺柩1055副,金塔8180个。其中在市殡仪馆置放2834个,安葬在市公墓5397个。完迁马山坟墓后,西区办事处及时组织机关及村两委工作人员200多人清理坟堆,平整土地和造林绿化,推动马山公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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