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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志: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及改革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6年9月,按照《中山市乡村医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乡村卫生站的性质、任务、经营管理形式、人员配备、人员素质、药品、器械设置等事项,包括岗位责任制、治疗记录和传染病登记制度、消毒查对制度、药品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卫生宣教制度等。90年代,明确区、镇医疗机构业务上接受中山市卫生、医疗管理机关的相关管理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完成关涉全市的卫生、医疗中心任务;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中山市西区志: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及改革

50年代初,长洲、广丰的卫生所室以门诊为主,由上一级卫生院管理。60-70年代,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政府因势利导,把乡村卫生所(站)纳入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管理范围,实行扶助、督促、指导的方针。

1982年7月,规定领证条件,核发乡村卫生站办站证书。1984年开始,农村卫生站普遍实行乡村医生承包制,采取“三包”(包经济指标开支、包防病治病、包妇幼保健和生育指导),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提取积累,多劳多得”,要求乡村卫生站坚持“六有”(有医、有药、有防、有治、有组织、有领导)和“一站多用”。1986年9月,按照《中山市乡村医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乡村卫生站的性质、任务、经营管理形式、人员配备、人员素质、药品、器械设置等事项,包括岗位责任制、治疗记录和传染病登记制度、消毒查对制度、药品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卫生宣教制度等。区、镇的医疗机构业务上接受市卫生局的指导,行政上接受当地政府的管理。区、镇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学校医务室,行政上归区教科文卫办和学校共同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医院指导。(www.xing528.com)

90年代,明确区、镇医疗机构业务上接受中山市卫生、医疗管理机关的相关管理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完成关涉全市的卫生、医疗中心任务;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区、镇卫生院必须加强辖区内医疗单位的卫生医疗管理,加强业务指导。2000年,市卫生局实行卫生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对全市各医院正、副院长进行聘前考试、考核、考察工作,西区何间欢、林绍基参加聘前考核。2001年,按中山市规定,镇区医院正职按有关人事任免程序决定后,由市卫生局聘任,副职以下领导职务由镇区党委决定后,医院聘任。是年12月18日,市卫生局聘任何间欢为西区医院院长。2003年12月8日,区办事处聘任李权辉、谢润森为西区医院副院长。2005年,成立西区防保卫生机构,明确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机构指导以及执行相关的报告制度。2011年成立西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明确其业务上接受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机关的指导并执行相关的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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