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城镇劳动力及大学、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由国家统一安排就业和调配,1966-1970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停止招工,城镇初、高中毕业生作为知识青年下放到农村落户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71年恢复招工,从社会上招收工人,并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1978年开始,改变劳动就业全部由劳动部门包办做法,规定全民、集体单位所需招收的固定工人数,由所在的战线(厂企、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安排70%,劳动部门安排30%。1981年开始,逐步推广公开招工、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做法。1984年9月起改革用工制度,全民所有制单位不招收固定工,新增人员身份为合同制工人;下放招工录用权,企业单位在劳动部门的指导下,可在社会上自行招收待业人员。1986年10月,开始实施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厂企招工时,实行公开招用,废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内部招工。1989年,针对大量外省民工输入,大量农村劳力向城镇转移的状况,中山市制定和实行“省外严控,省内适控,市内调剂”的招工原则,加强宏观指导。沙朗镇、西区招工按此执行。
1991年开始,就业工作逐步向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实现市场就业方向转移,在继续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就业服务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劳动力市场。1995年沙朗、西区成立职业介绍所。2000年后,劳动管理所开展职业介绍业务,为待业人员就业牵线搭桥。此后至2011年,放开招工政策,公司、工厂、企业以双向选择以及厂企视工种需要订其要求而招,党政、事业机关以考试、择优而招。(www.xing528.com)
2000-2011年,西区劳动职业介绍所提供就业介绍服务。2001年为287名求职者登记并为部分人员解决就业问题,2005年组织西区短期劳动力市场4次,提供就业岗位3155个,办理求职登记5732人次,达成用工意向1350人次(含外来人员),办理就业聘用手续781人,为符合条件下岗失业人员462人发放《城乡就业优惠证》。2010年,配合西区劳动保障分局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组织区内60多家/次企业赴广西玉林、茂名、湛江等地参加现场招聘会,为区内企业落实工人3700多人,解决大洋电机、日丰电缆、美味鲜食品等规模企业的大部分用工缺口。承办由西区办事处举办的“西区企业现场招聘会”,30多家企业进场摆摊招聘,进场求职人数达1800人,平均每个进场企业与60名劳动者达成就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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