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提高,公民需要的法律服务日益增多。为解决广大群众“打官司”难,办公证难的问题。1985年5月西区司法办公室和法律服务站以及沙朗区司法办法律服务站成立后,根据上级指示,开展法律服务。
1988年,沙朗镇司法办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担任村委会及镇物资贸易公司等4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试办民事纠纷代理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案件共13宗,挽回损失39万多元。
1990年下半年,西区司法所与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挂钩后,代理出庭的案件增多。是年,担任11个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民事代理27件(诉代20件,非诉代7件),办理74件(法律意见书22件,见证书42件,调节协议书10件),代写法律文书60件,法律咨询78人次,其他业务28件,协助有关单位追收欠款7.80万元。
1992年,沙朗镇司法办办理法律意见书9份,经济调解协议11份。办理诉讼代理案件9宗、非诉讼代理案件20宗,为当事人共挽回60万元的经济损失。协办公证64份,其中计生合同公证163份,抵押贷款公证3份,其他合同公证6份。办理合同19份、租赁合同38份、抵押合同5份、建筑合同27份、联营合同10份、其他合同96份。
1997年,镇、区司法所,镇、区法律服务所按照中山市司法局要求,推进为法人和公民提供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工作。
1998年,沙朗镇司法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3家。办理合同见证132份,合同见证中仍以租赁合同见证和其他协议见证为主,分别占总额的33.3%和50%。办理诉讼代理案件37宗、争议标的2434.8万元,挽回损失718.98万元;非诉讼代理案件46宗、争议标的922.11万元,挽回损失315.43万元。同年,西区司法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3家,办理诉讼代理案件27宗,标的1251万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873万元,办案宗数完成全年任务120%。办理非诉讼代理案件43宗,标的635万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20万元,办案宗数完成全年任务108%。办理“三书”(协议书、法律意见书、见证书)117件,其中法律意见书32件,见证书85件,件证书完成全年任务135%。2000年,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年。是年,西区司法所办理诉讼代理案件52宗,属非诉讼代理案件35宗,属法律见证138件,解答法律咨询259人次。2002年办理23宗诉讼代理案件,非诉讼代理案件23宗,办理法律见证书33件(办理三书总数共45件)。据不完全统计,1998-2007年,西区司法所共受理诉讼代理案件491件、非诉讼代理案件454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95件。办理法律见证293件,担任常年律师顾问13家。2011年,围绕保障农民权益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办理法律见证48件、代理非诉讼案件28宗,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宗。接待来电来访16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0人次。(www.xing528.com)
2005年3月成立西区法律援助站之后至2008年,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打官司”和办理公证等,共办理法律援助109件。2009年,法援9宗。2010年,在“法律进社区”、“法制文艺进社区”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派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9月1-3日,在西区沙朗市场、后山市场开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11周年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参与群众共600人;利用基层宣传网络,共派发宣传资料1万份。是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9宗,代写法律文书10份。2011年,法律援助3宗,其中受援人梁某根因交通事故,与对方当事人安邦财产保险一案,经法援结果为保险公司愿意支付赔偿款。
表12-4-2 1999-2011年西区法律服务情况表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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