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颁布的《兵役法》规定的征集年龄范围定为18-22周岁,1985年、1986年,中央军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又改此为18-21周岁(其中21周岁为在职职工),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放宽到22周岁。对军烈属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1994年之前征集配额每年由市(县)征兵领导组按人口比例下达到镇(区),1994年起改由中山军分区直接下达到镇区。50年代至1987年,实行冬季征兵,1988年中央军委、三总部决定改此为春季征兵。199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把春季征兵再改为冬季征兵,是年出现春、冬两次征兵。
征兵工作一般经过征兵宣传、自愿报名、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家庭访问、定兵、送兵等程序。每一程序都要求非常严谨和认真。兵源选送,经严格的体检,政审合格后,由接兵部队、市征兵办、镇区和社区(村)委的征兵领导组四级把关定兵。把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双合格青年,择优录取选送给接兵部队。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确定的入伍对象,由各村(居)委组织干部群和学生召开欢送大会,敲锣打鼓舞狮,给应征青年及家属戴上大红花,赠送纪念品,按规定的时间把兵源送到办事处集中,区再举行简短的欢送仪式后,由区征兵办组织人员将应征青年送到新兵集中地,再由接兵部队把新兵送到所在部队新兵训练地进行军政训练。
新中国成立以来,沙朗镇(乡、社、区)青年踊跃报名应征,年年圆满完成任务。1979年中越自卫反击战时紧急征兵,沙朗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参战。经体检、政审选送15名青年应征入伍。1984年西区办事处成立以来,每年征兵期间,广大适龄青年都踊跃报名应征,每年均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后来进一步法规化和依法作出规定推进征兵工作。1986年征兵,西区武装部挑选符合征集对象的适龄青年5名,其中4名参加体检,1名入伍。
1989年3月1日制定沙朗镇1989年征兵工作奖惩规定;1990年春、冬两季征兵,西区党委、区办事处专门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武装部、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民政、纪检、团委等单位是办公室成员单位,协力开展工作,完成本区春季2名、冬季2名的征兵任务。1994年,西区征兵名额2名,报名应征40多人,送检34人,合格21人,复检19人,合格9人,经严格政审,择优选送2名优秀青年入伍。1995年沙朗镇适龄青年共160人,其中自愿报名应征的150多人,应征双合格者10人,最后选定入伍者2人。
1998年,沙朗镇适龄青年184人,应征对象105人,报名应征率98%,参加应征体检青年42人,初检合格25人,复检合格22人,双合格2人,最后挑选应届中专毕业生1名入伍。同年,西区包括在校适龄学生共150多人自动参与“98中山市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签字仪式”的签名,适龄青年68人报名应征,经政审体检“双合格”过关后,在9名“双合格”者中挑选长洲村2人入伍。(www.xing528.com)
2000年,西区130多名适龄青年参加中山市应征入伍登记大会,130多人报名应征,其中12名女青年。后经体检政审,7名合格者应征入伍。2002年,西区圆满完成全年的征兵任务,7名优秀青年入伍。
2009-2011年,西区适龄青年应征,每年经体检、政审获准入伍者8人。其中2009年1名赴西藏军区服役。2010年11月2日,全区共组织适龄青年200多人参加区里的初检。1997-2011年,西区征兵连续第15年被评为中山市“征兵工作全优单位”。
表12-1-1 1984-2011年沙朗镇、西区各村(居委会)青年应征入伍情况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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