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恢复后的沙朗公社,地方财政收入以税收收入和其他收入为主。其财政、财务工作有公社的财务收支、民政费、知青经费、工交管理费、甘蔗站管理费、电影队和广播站的经费。1973年成立沙朗公社财税所起,改进财税工作,当年收入实绩为3.06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含农业税)2.93万元,其他收入0.10万元。此后,据原沙朗公社资料统计,1973-1980年,全社财政收入实绩为96.08万元,年均收入12.08万元,其中1975年县财税局下达沙朗公社财税收入任务9.60万元(税收9.50万元,其他收入0.1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0.36万元(税收10.09万元,其他收入0.27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07.88%。1983年起推进工业发展,逐步增加税源。1988年,沙朗镇财政收入中为:工商各税收入787092元,集体、工商企业上缴341628元,农业税收入(包括农林特产税)264680元,其他收入89907元,教育经费附加66296元,上级各部门经费拨款152279元。1989年,全镇工业企业52个,镇财政收入开始由上级补助和其他收入为主,转为以工商税收和镇办企业上缴利润为主。是年,全镇工业企业总收入1486万元,实现利润74万元,上缴国家税金58万元,镇财政收入496万元。1990年全镇财政收入570万元。
1991-1997年,沙朗镇地方财政收入共计14543万元,年均收入2077.57万元。其中1992年,沙朗镇财政总收入975.68万元,为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入预算590万元的165.37%,比上年增收388.72万元,增长66.23%。具体各项收入完成情况如下:工商各税收入377.10万元;农业税(含特产税)收入39.08万元;镇自筹资金收入97.73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2.89万元;教育附加费收入24.60万元;上级个部门经费及补助拨款434.28万元。是年,中山市对各镇区继续实行“递增包干上缴”的财政体制,沙朗镇按核定定额上解、专项上解和多作贡献等,足额上缴419.09万元,比上年多缴164.13万元,增长64.37%。1994年,沙朗镇财政总收入2251.16万元,为沙朗镇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入预算1950万元的115.4%,增收301.156万元,增长15.4%。各项收入完成情况为:工商各税收入1223.02万元;农业税(含特产税)收入64.62万元;镇自筹资金收入218.51万元;其他收入2.13万元;教育经费附加收入64.39万元;上级各部门经费及补助拨款678.49万元。1994年,中山市对镇区实行“按镇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分档次见税返还”的政策,核定沙朗镇上解任务为1114.62万元,沙朗镇实际完成上解任务1289.78万元,比核定任务超额15.7%。1997年实现财政收入3362万元,比1990年增长5.9倍;完成工商税收8602万元、年均1228.86万元。1997年完成工商税收2390万元,比1991年的116万元增长20.6倍。
1998年,全镇工业总产值5.73亿元,工业销售收入5.9亿元、产销率达100.4%,高出全市平均水平5%;实现利润4152万元;工业企业税收2449万元,同比增长45.25%;实现财政收入4992万元,比上年增长67.35%,完成税收收入3713万元,其中国税收入2564万元,地税收入1149万元。
表8-1-1 1989-1998年沙朗公社(区镇)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www.xing528.com)
(续上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