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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财政分局的职责与成立历程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9年1月1日起,按照中山市规定,镇、区财政所正式行使镇、区一级财政职能。1999年12月,成立中山市西区财政所,股级建制,编制3名,经费由市财政核发。其统一负责西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缴、经费支出、会计核算、票据管理、财政档案保管等工作。2009年11月27日,成立西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与西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署,负责区财政投资项目建设。

中山市西区财政分局的职责与成立历程

1984年,西区办事处内设计财办公室,1988年7月8日成立西区计划财务办公室。1989年1月1日起,按照中山市规定,镇、区财政所正式行使镇、区一级财政职能。1991年5月,成立西区财贸办公室,兼管西区计划财务办公室;1997年西区机构改革,财贸办公室并入西区工交办公室,西区计财办公室更名为西区财经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上级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区财政年度预算方案,组织和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年度决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指导区辖单位的会计工作,检查和监督区辖单位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区属物业资产的管理,协调税务金融等部门工作。主任马绍媚,副主任李晓燕。

1999年12月,成立中山市西区财政所,股级建制,编制3名,经费由市财政核发。设所长1人。所长马绍媚,副所长李蔚文。2001年7月,按照市机关编委会《关于西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西区财政所编制4人。为西区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拟订区财政年度预算方案并组织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收入和支出;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居委会等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组织会计系列培训、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负责农业“四税”的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和承担其他法律、法规的职责。2006年6月升格为副科级建制。2011年12月调整西区党政机关机构,成立西区财政分局(挂财政结算中心牌子),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区财政年度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所属单位财政收支结算和政府采购管理;管理所属国有、集体资产,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协调联系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先后担任过区财办主任、副主任,财政所正、副所长者有马绍媚、周平、李蔚文、李晓燕、梁凤群。(www.xing528.com)

2002年7月15日,成立西区财政结算中心,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由西区自行解决;主任马绍媚。其统一负责西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缴、经费支出、会计核算票据管理、财政档案保管等工作。业务上接受区财政所的领导。2004年1月,成立西区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马绍媚兼任办公室主任,梁凤群为副主任。2009年11月27日,成立西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与西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署,负责区财政投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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