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沂蒙地区党组织越来越认识到抗战教育的重要性,认为教育可以提高国民对抗战的认识,提高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32]。指出教育主要任务是要动员民众参战,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教育民众,实现新民主主义的政治[33]。1940年1月,战工会为了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路线,颁布了《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教育方针、实施原则、教育系统、教育内容以及师资、经费、教育行政等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34]
《实施方案》规定了学校以抗战教育为主的教学内容,并拟定了沂蒙地区第一个学制。《实施方案》规定了沂蒙地区教育的方针:启发民众民族意识,动员其参加抗战;提高民众抗战必胜信心,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培养大批抗战建国的干部;提高民众的文艺政治水准,树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基础;教育民众自动自觉的为实现三民主义共和国而奋斗到底。[35]《实施方案》还提出摈弃旧式教育,实施教育大众化、社会化的抗战教育原则。《实施方案》强调了抗战教育的新民主主义性质,为沂蒙地区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遵循的路线。
此后,沂蒙地区一批发展教育的措施和法规陆续颁布,初步构建起相对完备的抗战教育政策体系,大致概括为三个部分。第一,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类学校配置。李竹如在战地国民教育座谈会上指出各类学校的配置:小学校争取一村一个;每县应设模范完全小学,县或数县应开设一初级中学或师范学校。各县可恢复民众教育馆,直属县教育科领导,区、乡、村设立俱乐部,各县组成教育巡视团,巡视和帮助各地国民教育实施和推行。[36] 第二,教师队伍建设。《小学教职员服务条例》《关于保证小学教师专业化办法的决定》,规定了作为小学教员的专业化条件和小学教员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文化人才政策部分已经阐述)。其三,教育经费支出。李竹如提出关于教育经费问题:应坚持尽可能免收学费的原则;对家境贫寒的学生还可以供应教材;政府统筹经费来源;学田、公产和庙产应充作各地教育用款;此外还可以进行社会募捐。[37]《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每年教育经费应至少占政府经费预算的百分之二十;各级教育经费原则上由同级政府统筹,困难地区可由上级政府酌量辅助。[38]
随着抗战形势的好转,山东行政委员会于1943年9月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为沂蒙地区指明教育的工作重心:普遍深入地开展冬学运动;扩充并健全中学,为根据地储备干部;普遍加强训练小学教师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编审教材读物,发展教育基础。[39]为深入推进群众文化教育运动,山东行政委员会于1944年11月发布了《彻底实行教育改革,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文化教育运动》的指示。
沂蒙地区教育政策,以围绕群众和服务抗战为宗旨,是以社会和学校等教育的形式,来进行抗日、反帝、民主的教育[40]。沂蒙地区教育政策,大致包括国民、社会和干部三个部分内容。
(一)国民教育政策
国民教育,是为国民实施的学校教育,一般为基础教育,即小学和中学教育。其中,沂蒙地区小学的教育发展较为迅速。
战工会刚成立之时,要求沂蒙各地普遍建立抗日小学。1941年2月5日,战工会制定了《战时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小学教育的总目标、学制、课程内容、教学计划以及教材使用等进行了规范化的说明,对小学教育在政治、基本技能、生产劳动、社会服务、儿童康乐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翌年2月28日,战工会发出《关于整理与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指出小学教育取得了巨大进步,无论学校设置数量还是教学质量都远远超过历史水平。对于师资和教材等缺乏状况,要求整理学校行政,充实教学内容;提高小学教员质量,保证小学教员的专业,提高小学教员的待遇;各中学及公学设短期师范班,培养大批小学教员,以解决师资缺乏的境况;假期开设训练班,提高教员的文化和政治水准以及教学技能;建立在职教员的学习制度;彻底解决小学课本问题、小学教育经费问题。[41]这些改进举措促进了沂蒙地区小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中学教育,肩负着为党和军队培养知识型人才的重任。1941年4月,全省第一次教育会议指出,中等学校要以崇高的思想培养学生,要以坚定的信仰教育学生,教学内容既要全面又要丰富。当前发展中等教育的重中之重是提升师范教育、提倡职业教育、整理和扩大现有中学和继续创办新中学。随后,沂蒙各区纷纷开办了短期师范班、短期职业训练班和工艺学校等。1943年9月30日,战政会发布《关于半年教育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指示》明确各地除极少数私立学校外,各类中等学校经费均由省款保障;同时明确了各地中学校名必须冠以“山东省立”四字。《指示》还指出教材规划的重要性以及中学招生的要求。《指示》还提出提高中等学校教员待遇,最低不得少于高级小学正教员[42]。 沂蒙地区中等教育在抗战时期得到了空前发展。
(二)社会教育
社会教育,是指对群众进行的文化知识的教育活动。沂蒙地区党组织很早就意识到迅速提升群众思想和文化水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939年12月26日,《大众日报》发表《加紧推行冬防教育》社论,要求各地利用农闲时期加紧推进民众教育,通令各区、乡建立抗日小学、民校、夜校、半日学校、识字班等社会教育组织。[43]社论的发表,标志着沂蒙地区开启了大规模推进社会教育运动新时期。
战工会成立之时,将社会教育工作放到极其重要的位置。为了全面推行社会教育,沂蒙地区广泛进行了群众扫盲教育、生产生活技术教育和妇女文化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社会教育,开展了冬学、村学、民校、夜校以及识字班等多途径的社会教育。作为社会教育重要途径的冬学运动,在沂蒙地区得到了推广和普及。冬学显著特点则是利用冬季农闲时间来推进社会教育[44]。下面将沂蒙冬学运动政策作扼要论述:(www.xing528.com)
1940年10月1日,山东各界救国联合总会发出《关于积极开展冬学运动的通知》。随后,《大众日报》发表《普遍开展冬学运动》的社论。标志着沂蒙地区冬学运动普遍开展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冬学运动工作,李竹如于10月26日冬学运动座谈会上作了《论开展冬学运动的总结报告》,指出冬学运动的目的是广泛开展抗战教育,要求:宣传机关及群众团体利用各报纸刊物、漫画、歌曲小调、演剧等形式广泛宣传冬学运动,还可采取比赛、参观、惩罚和奖励的辅助办法;冬学运动应与实际生活结合;建立组织领导机关;周密布置与具体领导,大刀阔斧形式,一点一滴内容;加强妇女文化教育等。[45]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总会于翌月发出《为冬学运动给各级民众团体的一封信》,指出李竹如的报告是山东冬学运动的工作纲领[46],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冬学运动中去。
1941年10月10日,李竹如在冬学运动座谈会报告中提出,冬学必须坚持识字与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扫除文盲与政治盲的教育方针。李竹如指出冬学运动的主力军有两个:政府的教育行政机关和群众团体,以政府的力量通过群众的组织作为冬学运动领导中心原则。[47]李竹如还指出冬学运动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根据地建设相结合,并说明了冬学的教与学的相互关系,使得冬学运动走上与沂蒙当地抗战实践相结合道路上来。
1942年6月20日,战工会发出《关于加强社教工作的指示》,《指示》指出由沂蒙地区专属文教科统一编印或翻印各县冬学所需教材;由各县抽调有些文化知识的农民(识字五百字以上)到当地师资训练班进行系统培训以便充实冬学师资队伍。10月15日,战工会出台了《一九四二年山东全省冬学运动方案》,适时提出冬学运动方针: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其政治文化水平,以巩固与扩大群众运动。[48]
1943年9月9日,战政会发出《对今冬文化运动的指示》,要求普遍开展识字组、读报组、俱乐部以及农村剧团等群众冬学文化组织,举办经常性的冬学文化活动,宣传我党我军与中华民族的关系,没有我党就没有中国,没有敌后根据地就没有抗战的胜利,掀起拥护我党我军的热潮。[49]同月25日,战政会出台《一九四三年冬学运动方案》,提出当年冬学运动的政治任务,即通过动员和教育群众,加强生产,坚持抗战,全力争取抗战最后胜利。
1944年秋,华北地区开始进入战略局部反击态势。10月5日,战政会发出《关于冬学运动的指示》,指出当年冬学运动任务为以彻底深入的姿态,在广大群众中打通“靠谁反攻”的观念和“大家平等”民主的思想,树立依靠共产党八路军和群众自己的力量,克服困难,独立反攻,争取最后胜利的强固信心。[50]冬学运动的教育内容也随着抗战局势发展而转变为以政治教育为主。
(三)干部教育
干部教育,是指通过培养、训练干部,提高其政治、文化、业务水平的教育。1940年1月3日和194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先后发出了《关于干部教育的指示》与《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文件指出:干部教育工作,在全部教育工作中应该是第一位的;而在职干部教育工作又应该是干部教育工作中的首位,在职干部教育,应以业务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理论教育四种为范围。[51]
1942年4月,山东分局相继发出《关于在职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关于在职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的决定》。《关于在职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规定,对在职干部教育要以中央要求的四种教育为内容,将业务教育放到在职干部教育的当务之急,并规划了详细步骤。山东分局还制定具体办法,强调在职干部教育重心放到三项业务:关于与各部门业务密切关联的周围情况的调查研究;关于与各部门业务密切关联的政策、法令、指示、决定的研究;关于各部门业务具体经验的研究,并强调尤以第一项为中心。[52]《关于在职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要求,以端午节作为业务文化教育开学之时,各地举行开学典礼仪式;将在职干部文化水平分成初级与中级,相当于初小水平的干部进入初级学习,高小毕业的干部进入中级学习。在职干部均须进行自觉与强制的文化教育。
5月15日,山东分局发出《关于各级宣传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详细制定了业务教育和宣传工作的内容范围。6月1日,山东分局发出《关于各级组织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指出业务学习应采取个人自修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随着干部教育工作的不断推行,沂蒙地区干部教育改革势在必行。1944年8月,山东第二次行政会议制定了干部教育的总方针:干部教育重于群众教育,而在职干部教育又应重于新干部的培养。[53]会议还指出,干部学校分为高级民校与中学(包括师范)两种;另外,还包括干部轮训队、工作团以及星期学校等培训形式。会议说明:干部学校的教员属于政府工作干部,须具备一定的文化政治水平与工作经验;其物质待遇按供给制度待遇外并应酌量予以优待。[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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