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文化的发展需要文化人才的支撑。能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抗战文化的兴衰。
1940年12月,山东分局在《关于宣教工作的指示》中明确:用一切方法保障文化人写作的必要条件,使他们的才分能够充分运用,使他们的写作积极性得到更大的发挥。[26]
省文协《工作纲领》指出:改善文化工作者的待遇、生活条件与工作环境;救济失业的文化人,分配适当的文化工作,对于生活困难的文化工作者家属,请求政府予以保障;救济失业失学的青年,应组织适当的机关予以收容与救济。[27]
战工会于1941年3月24日发出通知,明确了优待沂蒙地区特殊技术人才生活标准:每人每日菜金二角;每人每月津贴费可由五元至十五元;粮食尽可能筹给细粮;年高或身体孱弱行动困难者,得供给代步之工具。[28]
同年6月,战工会的《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组织大纲》说明了教育机构的人员设置、生活待遇等,对于建设沂蒙地区教育人才队伍有着重要的意义。翌年2月25日,战工会《山东省小学教职员服务条例》,说明了沂蒙地区作为小学教员的条件:
1.坚决抗日,热心教育事业者;
2.拥护革命的三民主义与三大政策,对抗战团结有相当认识者;(www.xing528.com)
3.了解新民主主义教育之大意者;
5.品行端正而无不良嗜好者;
6.曾受中等教育或师资训练检定合格发给服务证者,方得为小学之教职员;不合格者为副教员。[29]
战工会还颁布《关于保证小学教师专业化办法的决定》:凡经政府检定合格、发给服务证之小学教员,皆为专业教员,由政府公布于社会。[30]1943年3月,战工会发布《关于加强国民教育的指示》,要求调整和健全各级政府文教部门,建立健全小学教师救国会,加强领导,克服困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待遇,提高教学质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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