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抗战文化机构,以文化组织条例与工作章程为基本框架,逐渐建立起适应战时形势要求的职能体系。
(一)山东省文化界救亡协会工作章程
沂蒙地区设立了两个文化工作管理机构:省文协与战工会教育组。就两者工作职责而言,省文协是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领导下的群众文化组织,属于文化统一战线组织。战工会教育组是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领导下的文化教育行政机构,肩负抗战文化教育、文化宣传、文化建设的工作任务。作为群众组织的省文协与作为行政组织的战工会教育组协同推进沂蒙抗战文化工作的开展。
1940年9月1日,省文协制定《组织总章》与《工作纲领》。《组织总章》说明文协以团结全山东一切从事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者,推动抗战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运动为宗旨[9]。《工作纲领》指出文协坚持山东抗战,争取彻底解放;广泛开展山东文化组织;巩固山东文化界统一战线;开展文化运动;推动国民教育普及;发展文化事业;争取文化运动的民主权利;改善文化工作者生活。[10]沂蒙各地文化社团和文化工作者在省文协的带领下,组成了广泛的抗战文化统一战线。
(二)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教育组组织条例(www.xing528.com)
战工会教育组是统领沂蒙抗战文化工作的行政机构,相继颁布了诸多指导性文件,规范沂蒙抗战文化的发展。
为加强国民教育及文化宣传工作,战工会教育组颁布的《各级文化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条例》指出:按照省、行政区、专员区、县、区、乡、村等逐级设立文教委员会,并具体规定了各级文教委员会的人员数额及其组成、任期以及职权和任务。[11]沂蒙各区抗日根据要求逐级建立起了配套的文化专职机构。
战工会教育组颁布的《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组织大纲》(以下简称《组织大纲》),具体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组织细则、生活待遇、工作职责等。《组织大纲》还明确了一切有关文教工作之法令、命令、刑令、决定必须经过各级行政会议通过,由各级政府首长具名、教育行政首长附署发表;各级文教和行政机关上下级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非领导关系;各级文教委员会为各级政府行政委员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而非行政机关;其一切所有设计事项,必须由各级教育行政机关执行;各级文教处科等对自己文教委员会之工作有指导权;各级文教干部之调动与配备,必须得到上下级政府文教行政机关之同意和上级政府之批准。[12]《组织大纲》将沂蒙地区文化教育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系统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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