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种植甘蔗的积极性,县委注意按照价值规律办事,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种植甘蔗奖励粮食、奖励肥料等政策。在进行甘蔗开发性生产时期,县里粮食安排缺口比较大,自产粮食不能维持农村群众的基本口粮,需要依靠蔗奖粮的办法来解决。县里从地方财政划拨资金,支付补贴从外地调进粮食,确保及时兑现蔗奖粮。仅1988年,全县调进粮食的财政补贴就达172万元。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发展蔗糖生产的几条政策如下。
(一)实行经济奖励办法
首先是对乡(镇)村委干部给予必要奖励。从1984年开始,按原料蔗进厂数奖励乡(镇)、村委干部,每进厂一吨原料蔗给予乡、(镇)政府奖励0.1元,给村、屯奖励各0.15元。1988年起重新确定甘蔗基数,超基数的每吨奖1元。其次是开展“10万吨乡(镇)、万吨村、百吨户”竞赛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千家万户。县委把左州、雷州、和平、新和4个乡(镇)作为崇左县原料蔗生产基地,把万吨村、百吨户作为发展甘蔗生产重点,并且从财力、物力上给予扶持,从甘蔗良种供应、科学技术指导给予优先照顾,这对促进甘蔗生产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行原料蔗价格外补贴和免收有关费用的办法(www.xing528.com)
从1987年起,每进厂一吨原料蔗便可获价格外补贴2—5元;对“桂糖11号”等甘蔗优良品种每吨多补贴2元;对5公里内调剂甘蔗良种的蔗农免收运输费用。这一办法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推广甘蔗品种的积极性。
(三)实行从经济上给予优惠的措施
自1988年以来,对进厂原料蔗达万吨的村委会实行4个“优先”,即优先维修蔗区公路,优先供应甘蔗奖售肥料,优先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优先修建校舍。仅1989年,优先投入维修蔗区公路125万元;优先投入建设人畜饮水设施31.92万元,并且为10万吨乡(镇)、万吨村增添通信设备,划拨资金4.2万元,购买对讲机22部,方便县与乡(镇)、村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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