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县于1981年对全县国营工业企业推行承包责任制,但是当时改革与承包的目标尚未清晰,旧的经济体制仍然占主导地位。直到1983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工业企业推行承包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崇左县大部分工业企业承包经营才逐步走上正轨。
1986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搞活工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同年6月,又发出关于颁布新修订的《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自此,崇左县进入了以完善工业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的工业企业改革,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县内的大部分国营工业企业全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营企业实行了租赁经营等。
1987年10月,县委根据中共南宁地委、地区行署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工业经济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出台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工业经济的政策,作出了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给予经营者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的决定。1988年底,全县范围内的崇左糖厂、驮卢糖厂、崇左水泥厂、崇左化工建材厂、崇左自来水厂等8个国营工业向县财政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书;全县31个小型企业中,已采取租赁经营的有10个;县水电部门管辖的7个企业也向县水电主管部门签订一定三年不变的承包经营合同,并把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场、车间、班组,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岗位工作责任制。
1990年,崇左县“七五”计划完满结束,实现了国民经济翻一番的目标。在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工作中,县委总结出工业与农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路子:农业以粮食为基础,甘蔗为支柱,粮、蔗、林、果并举;工业以制糖工业为支柱,同时发展建材工业和食品工业。在这样的发展经济思路驱动下,全县加大投资力度,初步走上规模生产经营的道路,两个糖厂经过技术改造和扩建,日榨能力一共达到5300吨;是年,产蔗糖7.8万吨,产值820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7.9%。崇左县酒厂在深化改革中,实行经济横向联合,与南宁市饮料厂联营,引进先进酿酒技术和优秀技术人才,提高了出酒率,米酒产量提高19%,木薯酒产量提高12%左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外,崇左化工建材厂和崇左水泥厂的水泥总产量共达3.5万吨,产值209.7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3.4倍、1.3倍;罐头食品厂、糖业加工厂、大米厂等食品工业的经济效益亦有大幅度增长。
从1992年起,崇左工业企业的改革继续向前迈进。
第一,与外资嫁接,提高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制糖企业是崇左县的骨干企业,于1958年创办的驮卢糖厂和1979年兴建的崇左糖厂对崇左县的财源建设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企业本身生产、经营、管理等机制的约束,两厂生产经营越来越困难,1992年,两厂亏损达6396万元,银行债务负担过重。1993年10月,县委决定对这两个糖厂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引进外资,将两厂与泰国两仪集团香港东亚置业有限公司实行嫁接,泰方出资60%,中方出资40%,组建合资经营公司。嫁接联合经营后,两个糖厂共引进外资1715万美元,还清了历年进行技改和扩建工程所欠的银行贷款1.5亿元,卸掉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嫁接后,两厂由工厂制改为公司制,崇左糖厂改名为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驮卢糖厂改名为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公司设立责权利制,实行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原中方糖厂的两个厂长分别出任两个公司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参加董事长主持召开的董事会议,使合资企业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生产、经营,基本达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目的,增强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发展力。合资经营后,原来设置的党委、工会、妇女、团委等党群组织机构不变,县委为发挥党组织在合资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改任命中方的原两名厂长为合资公司党委书记,实行党政、生产经营一肩挑,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又负责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以确保党群组织在合资企业的合法地位。合资联合经营当年,两个糖厂完成税收4600.7万元,实现利润3024.9万元,分别比合资经营前的1992年增长170.16%和186.7%。合资经营后,两家糖厂先后投入资金15641万元进行技改和扩建,生产与经营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增强了企业抵御市场变化和风险的能力。崇左糖厂合资经营后先后由1994年至1998年连续4次技改和扩建,日榨量由原来的4500吨先后分别提升至5000吨、6000吨、6500吨、7000吨,生产规模是建厂时的14倍。驮卢糖厂于1993年至1999年进行了4次技改和扩建,先后投入技改和扩建资金共1.8亿元,把日榨量3000吨逐次提升到5000吨、6000吨、7000吨和8000吨。两个糖厂连年技改和扩建,形成了规模生产和经营,与具有营运特征的市场竞争的走势相适应,抵御市场变化和风险的能力得到了增强,为企业上档次、上水平创造了发展的机会。两个糖厂各项经济指标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崇左、驮卢糖厂双双被国家轻工部授予“国家大型一档企业”的荣誉称号。(www.xing528.com)
驮卢糖厂夜景(陆华勇 供图)
第二,多种形式的企业机制综合改革。
首先,进行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劳动制度改革方面,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按面向社会,自主招工;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确定劳动关系。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内部机构改革,精简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建立企业内部竞争上岗机制,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建立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调控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其次,将部分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1993年,县委大力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在县委的操作下,崇左水泥厂与国家水电部下属的松辽水利委员会实业开发公司合股投资扩建年产5万吨低热微膨胀水泥生产线,共同开发水泥新产品。1994年,以崇左糖厂牵头,联合崇左水泥厂、崇左酒厂、太平镇编织袋厂,组成了股份制的“崇左恒大企业集团公司”,成立了董事会,4个股份股东统一决策和生产经营,广泛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使水泥、酒精、编织袋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大为提高,销售渠道也比过去宽广,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全县范围内的乡镇企业也效仿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逐步推行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其间,新和甘蔗专用肥料厂、新和镇自来水厂、太平镇爆竹厂、驮卢镇登定山砖厂等12家乡镇企业也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总股数为4114股,入股资金总额1178万元,建立了股份合作制,促使这些乡镇企业进一步上规模、上水平、增效益。
再次,转让企业产权和租赁厂房、设备。县委通过产权转让、租赁、承包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企业原有设备、厂房的作用。1993年,崇左县委把长期亏损的崇左罐头厂和崇左食品加工厂租赁给邕宁县明阳淀粉厂和南宁市亨士利食品加工厂经营;1994年下半年,将崇左建材化工厂、崇左县酒厂租赁给外埠的企业生产和经营;1995年,将崇左水泥厂部分产权转让给南宁市五威有限公司;上述措施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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