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县委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开始进行以工业企业改革为中心的城镇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
1979年,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全县工交战线各级党组织,认真清除极“左”思想,按照国民经济调整新的“八字”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抓好现有工业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调整,对违反客观规律、质劣价高、产品滞销和产品积压、效益低下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在工业企业体制改革中,县委对崇左糖厂、驮卢糖厂、崇左供电所、崇左自来水厂、崇左先锋水电站、新和水电站等效益较好的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内容为实行党政分工,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抓好企业内部生产的定员定额;搞好企业的技术改造等。从1985年起,崇左县企业整顿在全县工业企业全面展开,主要抓了3个方面:一是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二是推行经济责任制;三是整顿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通过整顿,全县20个企业全部实现扭亏为盈。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崇左县委于1985年2月,作出《关于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学好《决定》,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统一认识,坚持经济体制改革,把崇左的经济建设尽快搞上去。(www.xing528.com)
1986年7月,崇左县工业企业开始积极推行以承包为中心内容,以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的全方位改革。这一阶段,企业改革的思路是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离,明确国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并在全县的国营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到1987年,全县21个国营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另外,二轻企业以及乡镇企业大部分也效仿国营企业,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
从1988年起,全县全面推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职代会制度、企业党组织的保证和监督等机制。同时,深化了企业内部的用工机制、分配机制、管理机制的改革。在具体实施中,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整顿,使企业内部管理层领导在年龄结构上趋于年轻化,在文化结构上趋于知识化。二是在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确定法人代表后,立即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把集中管理体制改为分级分权管理体制,把权、责、利一直明确到车间、班组和员工个人,做到风险人人有、责任个个担、利益大家享。三是按照国务院1985年1月发出的《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行工资制度改革,把企业员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联结起来,建立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相适应的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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