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善县、左县解放后,中共崇善县、左县工委已经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历史使命,为了有效地领导全县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中共广西省委批准,1950年2月,中共崇善县工委改为中共崇善县委员会,任命郭钦纲为书记,郭钦纲、周煜坚、黄友德为委员;中共左县工委改为中国左县委员会,任命张放为书记,赵振权为副书记,张放、赵振权、邱东桂、廖立为委员。
1951年4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崇善县和左县合并为崇左县。全县辖6个区11个乡2个镇127个村(街),总户数26107户,总人口118484人。中共崇善县委和中共左县县委合并为中共崇左县委员会,原中共崇善县委书记郭钦纲任中共崇左县委书记。县委机关和县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在原崇善县太平镇。1952年7月,中共邕宁地委对中共崇左县委领导班子进行理论调整,郭珍任县委第一书记,郭钦纲任第二书记。之后,从1952年到1958年,李文思、吴振清、蒙家麟等先后任县委书记。两县合并后,按照广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划分区、乡区域“一般以1500—2500名居民为一乡,一般以管10—15乡为一区”的规定,全县开始设立6个中共区委会,即中共崇左县第一区委会(驻地太平镇,后迁移濑湍乡)、中共崇左县第二区委会(江州)、中共崇左县第三区委会(左州)、中共崇左县第四区委会(驮卢)、中共崇左县第五区委会(罗白)、中共崇左县第六区委会(新和)。1953年4月,中共广西省委决定,撤销中共崇左县第五区委会,全县共设置5个基层党委。
1958年1月,按照中共邕宁地委的指示,实行撤区并乡,崇左全县撤销5个区委会,改划分为18个乡(镇)党委会,即太平、银团、江州、板崇、那贞、板利、罗白、濑湍、岜白、驮卢、逐盎、驮柏、伏廖、左州、中干、新和、孔定、古坡。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定》后,中共崇左县委将18个乡(镇)一级党委合并为10个人民公社党委,实行政社合一,即银团、江州、那贞、罗白、濑湍、岜白、逐盎、左州、新和、古坡。
1958年12月,崇左、扶绥两县合并为左江县后,按照中共南宁地委的指示,对原有的公社党委进行适当调整,将左江县划分为15个公社党委,即银团、江州、罗白、柳桥、西长、山圩、龙头、扶南、渠黎、渠旧、中东、岜白、驮卢、左州、新和。1959年初,中共南宁地委决定,将大新县管辖的那隆公社划归中共左江县委管辖。其间,左江县设置有16个公社党委会。
1961年,中共左江县委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工作中,进行社队规模调整。5月,将原有17个公社党委调整为35个公社党委会,即太平、濑湍、江州、那贞、板崇、罗白、板利、柳桥、西长、旧城、东门、那江、那派、那向、山圩、大塘、岜盆、龙头、扶南、渠黎、渠旧、雷陇、中东、三哨(罗阳)、昌平、驮卢、雷州、逐盎、那隆、拾义、岜王、左州、中干、新和、古坡。(www.xing528.com)
1962年3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左江县,崇左、扶绥分开设置,原属扶绥县管辖的18个公社党委会划归中共扶绥县委领导,中共崇左县委管辖原来辖区内的17个公社党委会。
1962年8月,实行撤社设立区委会,全县设置7个中共区委会和1个镇党委会,即中共太平镇委员会,以及太平、江州、罗白、驮卢、那隆、左州、新和。
崇左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后,便担负起人民赋予的地方执政的新使命,地方党组织的历史也从此翻开了社会主义建设新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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