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断对象是指将对象在某点处打断(即一分为二),或在两点之间打断对象,即删除位于两点之间的那部分对象。
1)功能
删除对象在两个指定点之间的部分或将对象在一个点上断开,直线、圆弧、圆、多段线、椭圆、样条曲线、圆环等都可以拆分为两个对象或将其中的一段删除。
2)命令的输入方法
(1)修改工具栏 单击修改工具栏、第一个为打断于点,第二个是在两点之间打断选定的对象。 打断于点工具在单个点处打断选定的对象,使一条直线或其他对象变成两条。 有效对象包括直线、开放的多段线和圆弧。 不能在一点打断闭合对象(如圆)。
(2)修改菜单 单击修改下拉菜单中的。
(3)命令行 Break,快捷键为Br。
3)选项说明
(1)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输入“F”。
①直接指定第二个打断点后,对象在第一个打断点与第二个打断点之间断开。
②输入“F”后,可以重新指定点来替换原来的第一个打断点,指定一点后,系统接着提示“指定第二个打断点:”,两个指定点之间的对象部分将被删除。
(2)要将对象一分为二并且不删除某个部分,输入的第一个点和第二个点应相同。 通过输入“@”指定第二个点,则两个点位于同一个位置,实现一点打断。 注意,圆不能被同点打断。(www.xing528.com)
(3)对于圆、椭圆按逆时针方向删除圆周上第一个打断点到第二个打断点之间的部分。
4)操作实例
使用打断命令,将图3.22(a)所示的图形进行打断修饰成如图3.22(c)所示的图形。
图3.22 打断示例
①输入打断命令,选择圆。
②输入“F”,用光标捕捉点A,用光标捕捉点D,在A、D 两点之间的圆弧被打断。
③重复上述操作,再将B、C 两点间的弧打断,注意此时第一个打断点为C,第二个打断点为B,结果如图3.22(b)所示。
④再次输入打断命令。
⑤选择直线AB,以重新指定打断点的方式打断直线,结合目标捕捉,在命令行提示“指定第一个打断点:”时,指定点A,“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时,指定点B。
⑥重复上一步操作,打断直线CD,结果如图3.22(c)所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