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此乃古今通理。帝王能否有效地控制军队是其实现集权的关键。放牛娃出身的朱元璋之所以成为君主完全是靠拥有一支军队。成为皇帝后,他自然不会放松对军队的控制。
为防武人专政,各朝都有自己的法宝。唐代实行府兵制,军队平时分散全国各地。府兵的训练统领由卫府官负责,但调兵权为兵部掌管。战争时,中央从各地调集军队,混合编制,临时委派出征将领。战争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新唐书·兵志》卷五十),将帅与士兵只是暂时结合,这有利于防止武人专权。宋代,禁军不设最高统帅,将禁军两司分成“三衙”,用一些资历较浅的军人任三衙长官。同时,将军队统率权和调遣权分开,三衙统率军队,而调动军队权则归枢密院。另外,还实行“更戍法”,军队常调动,而将领不调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有效地防止了武人跋扈局面的出现。
朱元璋在吸取唐、宋两代管理军队经验基础上,实行“军卫法”,即实行卫所制度和五军都督府制,以此来加强对全国军队的控制。
卫所制度早在朱元璋为吴王时就开始试行。为惩元制旧弊,朱元璋下令“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而覆其所部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旗,十人为小旗”。建立明朝后,在吸取唐代府兵制基础上,朱元璋完善了卫所制度。其具体办法是在全国范围内,每郡设所,数郡设卫,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其长官为指挥使。每卫管五个千户所;以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长官为千户,管十个百户所;以一百一十二人为一百户所,长官为百户,每百户管总旗二,小旗十。卫所军队平时屯驻各地,从事农耕。卫所军官负责管理军队的操练、屯田,但不能调兵。一旦遇警需调军队时,由兵部调兵,委派总兵官统领。战事结束后,则军队回归原地,统兵官回朝。(www.xing528.com)
五军都督府制是对大都督府制的变革。明代初年,中央除设有兵部外,还设有大都督府,其长官为都督,都督权力很大,“节制中外诸军事”。为了保险,朱元璋任命其侄儿朱文正为都督。尽管是亲侄儿任都督,朱元璋还是很不放心。都督权力太大,是对皇权的巨大威胁。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发后,朱元璋在废中书丞相的同时,下令废大都督府,设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将原来大都督府权力分成五部分。全国军队由五军都督府分领。五军都督府职责是掌管军籍,训练统领军队,但不能调动军队。军队的调动、军官的任免升调、军令的发布、军队的训练由兵部负责。但兵部不能统领军队,不能指挥军队作战。遇有战事,由皇帝下诏任命统军将领,兵部颁发调兵命令,都督长官奉命率部出征。战事一旦结束,总兵官归还将印,军队各回原来的卫所屯耕。
从军卫法的内容可以看出,明太祖将军队分交多个机构进行管理,各机构间互相牵制,任何单独部门都不能使用军队。这样便从制度上防止了个人、部门对军队的控制,使军权集中于皇帝一人手上。
明朝军卫法实施以后,取得了很好效果。终明之世没发生武将拥兵叛乱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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