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宰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二者间为了权力常发生矛盾。正因为相权对皇权有极大威胁,历代帝王为巩固皇权都想方设法,限制相权。汉武帝为了限制丞相权力,亲自过问一切政务,令九卿不通过丞相直接向他参事,同时,大力选拔中下层官员作为高级侍从,重用尚书、中书、侍中,以他们组成“中朝”,作为实际决策机关,架空丞相。这样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权力被严重削弱,成为一般执行机关。东汉光武帝刘秀,为了限制三公权力,置司隶校尉督察三公,同时扩大尚书台权力,解除三公对政务的直接管理。唐代,创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为限制宰相权力,三省长官不全部设置。后来,又规定低级官员如加衔“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便可成为宰相,三省长官若不加“同中书门下”名号,就不是宰相。宋代对宰相权力进行分割,设“参知政事”为副贰,分享部分相权,同时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宰相剩下的权力便极为有限了。
朱元璋对于丞相对皇权的威胁有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元亡原因之一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之故也”。在比较了历史上限制相权的方法后,他认为这些办法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相权,但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丞相对皇权的威胁,他说:“设相之后,臣张君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从君之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他实行了一种最有效办法:撤销中书省,废除丞相。
朱元璋废相决定不是偶然的,它是明初政治关系运行的必然结果。明初,仿元制,在中央设立中书省,设左右两丞相。当时,全国尚未统一,右丞相徐达长期领兵在外,左丞相李善长年老谨慎,做事小心翼翼,皇权与相权矛盾不大。
胡惟庸为丞相后,这种局面发生了根本变化。洪武四年(1371)初,李善长致仕。六月胡惟庸继为左丞相。胡仗自己是开国元勋李善长的亲戚,独断专行,结党营私。“生杀黜陟,或不奏独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功臣武夫失职者,竞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明史·胡惟庸传》卷一百八)在胡周围,形成了一个官僚集团。这个集团主要人物大多是太祖起兵过程中吸收的元军降将降官、汉地主武装头目及一些封建士大夫,由于他们多是淮西人,人称“淮西集团”。
淮西派势力的扩张,必然会损害其他官僚的利益。以刘基、徐达为首的浙东集团对淮西派的专横跋扈十分不满,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矛盾逐步公开化。(www.xing528.com)
在两派斗争中,淮西派显示出咄咄逼人的态势。开国第一功臣徐达向太祖报告了胡惟庸所做的不法之事,胡知晓后,设计害徐达,险些得手。刘基因为说过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话,被胡借故革职,最后被毒死。在打击了浙东派主要头目之后,胡党气焰日益嚣张。胡“僭用黄罗帐缦,绘以金龙凤纹”。(《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三)“其定远旧宅,井中忽生笋,出水数尺,谀者争以符瑞,又言其祖父事世琢上,皆夜有火光烛天,胡惟庸盖吉自负,有异谋矣。”(《明史·胡惟庸传)卷三百八)对于这一切,朱元璋已有所闻,他之所以没有动手,是在等待时机。
胡惟庸的放纵,终于惹出祸来。洪武十二年(1379)九月,占城来贡,胡惟庸、汪广洋等藏匿贡物不奏,被太监发现。太祖知晓后,下令“查办大臣,尽囚诸臣,穷诸主者”。不久,汪广洋被处死。太祖又以汪广纳没官妇为妾,下令查胡惟庸及六部属官之罪。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有人向太祖告发胡惟庸谋反,朱元璋旋即下令逮捕胡,并以“擅权枉法”罪将胡惟庸处死。
处死胡惟庸后,朱元璋下令废丞相及中书省,并宣布: “今后有敢奏言立中书丞相者斩。”秦汉以来沿行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隋唐以来沿袭七百多年的三省制度从此被废除。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彻底解决了,皇帝的权力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相权过大、制约皇权的教训,采取“斩草除根”的办法,从根本上废去丞相,使影响皇权的相权彻底消失,这对加强皇权确实作用不小。但是影响皇权的因素是多样的,丞相影响皇权问题解决后,但又带来了其他问题。丞相被废,皇帝精力有限,不得不成立一个机要秘书处来协助他。这个秘书处,就是“内阁”。内阁虽依附于皇权,但又对皇权有一定的制约作用。渐渐,原来的相权又转移到内阁中去了。铁腕阁臣擅权便可能出现,这对皇权同样不利。可见,废相废省,得失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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