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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梁)饰面工程计价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7.3.2墙、柱(梁)饰面综合单价子目设置及换算墙、柱(梁)饰面的主要材料,可以分为以下六类:玻璃类材料:镜面玻璃、镭射玻璃、车边镜面玻璃、有机玻璃。

墙、柱(梁)饰面工程计价

17.3 墙、柱(梁)饰面

17.3.1 总体规定

(1)木龙骨以一、二类木种为准,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

(2)木龙骨夹板基层、木龙骨有夹板基层的各子目中,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板方木材、金属胀锚螺栓用量乘以系数0.55。木龙骨含量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调整。木材干燥损耗率为7%,所调整的木材用量应包括其损耗在内,并计算相应的木材干燥费用。木龙骨固定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仍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3)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装饰装修工程B.5分部相应子目列项计算。

(4)木龙骨,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固定,均执行相应子目,不得换算。

(5)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另按装饰装修工程B.6分部相应子目列项计算。

(6)各子目中,均已考虑了搭拆3.6m以内的简易脚手架用工和材料摊销费,不另计算措施项目费。

(7)现场采用木龙骨和装饰板制作的装饰柱、梁,可执行柱、梁木龙骨无夹板基层装饰板饰面的相应子目,其中的木材用量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17.3.2 墙、柱(梁)饰面综合单价子目设置及换算

墙、柱(梁)饰面的主要材料,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1)玻璃类材料:镜面玻璃、镭射玻璃、车边镜面玻璃、有机玻璃

(2)金属、半金属类材料:彩色钢板、镀锌薄钢板、铝塑板、镜面不锈钢板。

(3)木材类:硬木条板。

(4)人造板材类:石膏装饰板、五合板、装饰三合板、矿棉装饰吸音板、塑料板、防火板、镜面玲珑胶板。

(5)扣板类:铝合金扣板、塑料扣板。

(6)其他类:织锦缎人造革化纤地毯、竹片、柚木皮。

17.3.2.1 砂浆基层上镶贴镜面玻璃、镭射玻璃

《08综合单价》设置了砂浆基层墙面、砂浆基层柱(梁)面上镶贴两个分项。每个分项,均综合设置了镶贴镜面玻璃和镭射玻璃两个综合单价子目(2-117、2-118、2-149、2-150)。

综合单价子目,是按将一定规格的镜面玻璃(或镭射玻璃)块边缘贴双面强力弹性胶带粘贴,周边钉铝压边、缝间钉铝压条编制的。

镜面玻璃取定厚度6mm,镭射玻璃厚度为综合取定。玻璃厚度和单价不同时,按材差处理。

铝压边、铝压条,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子目内,不得另列项目计算。

综合单价子目中,不包括基层抹灰,应另列项目计算。

17.3.2.2 砂浆基层墙面粘贴石膏板、铝塑板

《08综合单价》设置了砂浆基层墙面、砂浆基层柱(梁)面上粘贴两个分项。每个分项,均综合设置了粘贴石膏板和铝塑板两个综合单价子目(2-119、2-120、2-151、2-152)。

综合单价子目,是按1:3水泥砂浆打底、1:2水砂浆抹面、胶粘剂(XY409胶)粘贴装饰石膏板(或铝塑板)编制的。

装饰石膏板的取定厚度为12mm,铝塑板厚度为综合取定。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材差处理。

砂浆种类、配合比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17.3.2.3 木龙骨无夹板基层上粘钉饰面板

《08综合单价》设置了木龙骨无夹板基层墙面、木龙骨无夹板基层柱(梁)面上粘钉两个分项。每个分项,均综合设置了木龙骨上粘钉胶合板、装饰三合板、铝合金扣板、塑料扣板、矿棉装饰吸音板、硬木板条、塑料板、彩色钢板、镀锌薄钢板等九个综合单价子目(2-121~2-129、2-153、2-154、2-156~2-162)。木龙骨无夹板基层柱(梁)面,还设置了粘钉铝塑板的综合单价子目(2-155)。

各子目中,均已包括木龙骨的费用。

墙面粘钉胶合板是按5mm厚编制的,柱(梁)面粘钉胶合板是按3mm厚编制的。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材差处理。墙面粘钉胶合板子目中,还包括在墙面铺钉石油沥青油毡一道的费用,不另列项目计算。

铝合金扣板子目中,已包括铝压条、压边(16mm×1.5mm)的铺钉费用,不得另列项目计算。

塑料扣板子目中,已包括塑料板压口盖板塑料压口条的费用,不得另列项目计算。

塑料板子目中,已包括塑料板扫脚盖板、阴阳角卡口板、压口盖板塑料压口条的费用,不得另列项目计算。(www.xing528.com)

其他饰面板上,设计要求钉压条时,另列项目计算。

胶合板、装饰三合板、铝塑板、铝合金扣板、塑料扣板、矿棉装饰吸音板,是按粘钉考虑的。硬木条板、塑料板、彩色钢板、镀锌薄钢板,是按铺钉考虑的。镀锌薄钢板子目中,还包括焊锡焊缝的费用。

饰面板,规格厚度与设计不同时,按材差处理。

17.3.2.4 木龙骨夹板基层上粘钉饰面板

《08综合单价》设置了木龙骨夹板基层墙面、木龙骨无夹板基层柱(梁)面上粘钉两个分项。每个分项,均综合设置了粘钉装饰三合板、防火板、织锦缎、人造革、化纤地毯、塑料板、镜面不锈钢板、镜面玻璃、车边镜面玻璃、镭射玻璃、有机玻璃、竹片、镜面玲珑胶板、铝塑板、柚木皮等17个综合单价子目(2-130~2-146、2-163~2-179)。其中,织锦缎、人造革,又细分为无海绵、有海绵两个综合单价子目。

各子目中,均已包括木龙骨、木龙骨上铺钉胶合板(厚3mm)基层、基层上粘钉饰面板的工料。胶合板、饰面板设计要求的规格厚度不同时,按材差处理。

织锦缎的单价中,已包括连裱宣纸的费用。

化纤地毯子目中,已包括地毯烫带的费用。

各子目中,均未包括饰面板钉压条的费用。设计要求钉压条时,另列项目计算。

17.3.2.5 墙面木龙骨上钉胶合板基层

《08综合单价》仅综合设置了一个墙面木龙骨上钉胶合板的综合单价子目(2-147)。

子目中,仅包括胶合板基层的费用,不包括木龙骨的费用。

胶合板,是按3mm厚的胶合板考虑的。设计要求厚度不同时,按材差处理。

17.3.2.6 硬木条板吸音内墙面

《08综合单价》综合设置了一个硬木条板吸音内墙面的综合单价子目(2-148)。

子目中,包括的构造为:定位、下料,打眼剔洞、预埋木砖,安装木龙骨,刷防腐油,木龙骨间填铺玻璃棉,木龙骨上铺钉钢板网(1mm),铺钉硬木条板面层。

木龙骨含量、硬木条板含量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调整。木材干燥损耗率为7%,所调整的木材用量应包括其损耗在内,并计算相应的木材干燥费用。木龙骨固定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仍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钢板网设计规格不同时,按材差处理。

17.3.2.7 圆柱、方柱包不锈钢圆柱面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圆柱包不锈钢柱面、方柱包不锈钢圆形面两个分项。其中,圆柱包不锈钢柱面分项,按龙骨材料不同设置了木龙骨、钢龙骨两个综合单价子目(2-180、2-181);方柱包不锈钢圆形面分项,按包成后的不锈钢柱面直径设置了ø800mm以内、ø800mm以上两个综合单价子目(2-182、2-183)。

圆柱木龙骨包不锈钢板饰面子目构造:金属胀锚螺栓固定纵横木龙骨架,在木龙骨面铺钉三合板(3mm厚)木基层,在三合板木基层上包不锈钢饰面板。

圆柱钢龙骨包不锈钢板饰面子目构造:金属胀锚螺栓固定竖向钢龙骨(竖向龙骨为角钢,横向龙骨为扁钢板带),在钢龙骨上包钢板,在钢板面上包不锈钢板。

方柱包圆形不锈钢板饰面子目构造:金属胀锚螺栓固定方改圆木龙骨架,在木龙骨架表面铺钉三合板(3mm厚)木基层,在三合板木基层上包不锈钢饰面板。

玻璃胶、万能胶、不锈钢卡口槽等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另计算。

木龙骨、钢龙骨、钢板的设计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调整,其他不变。木材干燥损耗率为7%,所调整的木材用量应包括其损耗在内,并计算相应的木材干燥费用。钢龙骨、钢板的损耗率为6%。龙骨固定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仍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不锈钢面层、胶合板基层,设计不同时,按材差处理。

17.3.3 墙、柱(梁)饰面工程量的计算

墙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的面积,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柱(梁)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饰面的外围尺寸面积,以m2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17.3.4 成品装饰柱安装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成品石膏装饰柱、成品GRC装饰柱安装两个分项。其中,成品石膏装饰柱安装分项,仅综合设置了一个综合单价子目(2-184);成品GRC装饰柱安装分项,按柱高不同设置了4m以内、4m以上两个综合单价子目(2-185、2-186)。

成品装饰柱,每根单价中包括基座、柱帽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成品装饰柱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数量,以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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