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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拆除综合单价子目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3.1.5.2门框、扇拆除《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木门框、木窗框、木门扇、木窗扇的拆除综合单价子目。

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拆除综合单价子目

13.1.1 综合单价适用范围及说明

《08综合单价》中设置的零星拆除工程、水洗清污及凿毛、剔槽、打墙洞,适用于再次装修工程。再次装修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者,才能列项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1)综合单价中零星拆除,除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外,其他子目均未包括脚手架费用。

(2)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拆除,按部位分别执行钢筋混凝土柱、梁拆除综合单价子目。

(3)拆除混凝土道路,按拆除混凝土垫层,按综合单价子目乘以系数0.9。

(4)工程基面的拆除、清污、凿毛,只适用于再次装修工程,应依据施工实际列项计算。

(5)楼梯面层的铲除,执行楼地面面层拆除相应综合单价子目。楼梯基面的铲除、清污、凿毛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

(6)拆除综合单价子目中,均已包括将废渣和材料运至室外50m以内指定地点的费用。运距超过50m和垃圾外运的费用,双方在签证中协商解决。

13.1.2 楼地面拆除

13.1.2.1 垫层拆除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素混凝土垫层、三七灰土垫层的拆除综合单价子目(10-1、10-2)。工作内容包括:拆除、清理现场、废渣和材料运至室外5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垫层拆除工程量,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

13.1.2.2 楼地面面层拆除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水泥砂浆、水磨石、标准砖、水泥砖(包括地板砖、缸砖)、马赛克、预制水磨石板、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带龙骨)、木地板(不带龙骨)、卷材类等面层材料拆除的综合单价子目(10-3~10-13)。工作内容包括:同垫层拆除工作内容。

楼地面面层拆除工程量,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踢脚板按实拆面积,并入相应楼地面面层拆除工程量内计算。

13.1.3 墙体拆除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砖墙、空心砖墙及轻质墙、空斗墙(空心、实心)、隔墙(板条苇箔、钢板网、石膏板、水磨石隔板)等墙体材料拆除的综合单价子目(10-14~10-21)。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墙身、砖拱、过梁等,清理现场、废渣和材料运至室外50m以内指定地点、整理归堆、码放整齐。

砖墙、空心砖墙及轻质墙、空斗墙(空心)、空斗墙(实心)的拆除工程量,均按墙体厚度(包括抹灰层厚度)乘以拆除面积,以m3计算。拆除面积计算时,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突出墙面的挑檐、虎头砖、门窗台、附墙烟囱和砖垛等的体积不另增加。墙体中的门窗、过梁、墙面抹灰层的拆除均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得另列项目计算拆除。

板条、苇箔、钢板网、石膏板等隔墙及水磨石隔板拆除工程量,均按拆除部分的外围面积,以m2计算。拆除部分的外围面积计算时,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也不另外计算门窗拆除。其隔墙中的抹灰面层、骨架、门窗的拆除均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得另列项目计算拆除。

空斗墙(空心),是指空斗墙的斗砖中没有填充材料;空斗墙(实心),是指空斗墙的斗砖中有填充材料。不论几斗几眠,均按空斗墙拆除综合单价子目执行。

13.1.4 墙、柱、天棚面层铲除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墙柱面面层铲除、天棚抹灰面层铲除、天棚吊顶拆除、墙面及天棚面涂层面铲除等四个分项,共计13个铲除或拆除的综合单价子目(10-22~10-34)。

墙、柱面面层铲除分项,按面层材料不同设置了石灰混合砂浆、水泥石子浆、马赛克及瓷片、大理石(包括花岗岩、预制水磨石板)等四个铲除子目。工作内容包括:铲除灰壳或块料面层、块料结合层,清理现场、废渣和材料运至室外50m以内指定地点,整理归堆、码放整齐。适用于仅铲除面层材料。如果其附着体需要拆除,则不得单独列项计算面层铲除。

天棚抹灰面层铲除分项,按面层附着体材料不同设置了混凝土天棚、板条天棚、钢板网天棚面等三个铲除子目。工作内容包括:同墙、柱面面层铲除分项。适用于仅铲除面层材料。如果其附着体需要拆除,则不得单独列项计算面层铲除。

天棚吊顶拆除分项,按龙骨材料及面层材料不同设置了木龙骨(各类面层)、金属龙骨(铝合金面层)、金属龙骨(其他面层)、无龙骨(各类面层)等四个拆除子目。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吊杆、骨架及面层,清理现场、废渣和材料运至室外5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适用于吊杆、骨架及面层材料全部拆除。

墙面及天棚面涂层面铲除分项,设置了漆膜面层铲除和涂料、壁纸铲除两个子目。工作内容包括:铲除油皮、清除灰土、钉子、臭油污迹,磨砂等。适用于仅铲除漆膜或涂料或壁纸。如果其附着体需要拆除(铲除),则不得单独列项计算面层铲除。

墙、柱、天棚面铲除(拆除)工程量,均按实铲(实拆)面积,以m2计算。

13.1.5 门窗及木装修拆除

13.1.5.1 门窗整樘拆除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木门窗、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卷闸门整樘拆除的综合单价子目(10-35~10-38)。工作内容包括:拆除、清理现场、废渣和材料运至室外5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适用于仅整樘拆除的门窗。如果其所在墙体需要拆除,则不得单独列项计算门窗整樘拆除。

门窗整樘拆除工程量,均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13.1.5.2 门框、扇拆除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木门框、木窗框、木门扇、木窗扇的拆除综合单价子目(10-39~10-42)。工作内容同整樘拆除工作内容。适用于门窗非整樘拆除。

门框、窗框拆除工程量,按个数计算。

门扇、窗扇拆除工程量,按扇数计算。

13.1.5.3 窗帘盒及托拆除

窗帘盒拆除,包括窗帘棍、支托的拆除在内。其长度按2m以内为准。

窗帘盒拆除工程量,按套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10-43)。

13.1.5.4 水磨石窗台板拆除

水磨石窗台板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10-44)。

13.1.5.5 木窗台板、筒子板、护墙板拆除

木窗台板、筒子板、护墙板拆除工程量,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10-45)。

13.1.6 木楼梯、栏杆、扶手拆除。

13.1.6.1 木楼梯拆除(www.xing528.com)

木楼梯拆除,以住宅楼梯为准,不分单双跑。包括拆除楼梯的休息平台,每层为一座。

木楼梯拆除执行综合单价子目(10-46)。工作内容包括:梁、柱、三角木、踏板、踢脚板、休息平台、栏杆及扶手等项的全部拆除内容,并清理现场,废渣和材料运至室外5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木楼梯拆除工程量,按座计算。

木楼梯的栏杆、扶手、踢脚板等拆除,不另列项目计算。

13.1.6.2 栏杆、扶手拆除

1.各种扶手拆除

各种扶手拆除综合单价子目(10-47),适用于仅拆除扶手。

各种扶手拆除工程量,均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2.栏杆拆除

《08综合单价》设置了木栏杆拆除和铁栏杆拆除两个综合单价子目(10-48、10-49)。适用于仅栏杆、扶手全部拆除。

栏杆拆除其工程量,按扶手实拆长度,以m计算。

13.1.7 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13.1.7.1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小型构件两个综合单价子目(10-50、10-51)。

预制钢筋混凝土小型构件拆除工程量,均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在实拆体积计算时,均应包括抹灰层体积在内,抹灰层不另计算。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拆除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综合单价子目中,已包括找平层及抹灰层的费用,不另列项目计算。

13.1.7.2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柱梁板、小型构件两个综合单价子目(10-52、10-53)。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工程量,均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在实拆体积计算时,均应包括抹灰层体积在内,抹灰层不另计算。

13.1.8 其他铲除

13.1.8.1 卷材防水层铲除

卷材防水层铲除综合单价,设置了无砂石保护层、带砂石保护层、带架空隔热层等三个综合单价子目(10-54~10-56)。

卷材防水层铲除工程量,均按实铲面积,以m2计算。

砂石保护层、架空隔热层拆除已综合在相应子目内,不另列项目计算。

13.1.8.2 旧漆膜铲除

《08综合单价》设置了木门窗、钢门窗、其他木材面、其他金属面等四个综合单价子目(10-57~10-60)。

木门窗、钢门窗旧漆膜铲除工程量,均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其他木材面、其他金属面旧漆膜铲除工程量,均按B.5分部的工程量计算方法乘以其调整系数,以m2计算。

13.1.9 水洗清污

水洗清污,应按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分别列项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10-61~10-63)。

水洗清污工程量,均按实际水洗清污的面积,以m2计算。

13.1.10 抹灰面基层凿毛、剔槽、打墙洞

13.1.10.1 抹灰面基层凿毛

抹灰面基层凿毛,应按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分别列项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10-64~10-66)。

抹灰面基层凿毛工程量,均按实际凿毛面积,以m2计算。

13.1.10.2 墙、板打透眼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人工剔砖墙透眼、混凝土墙人工打透眼、现浇混凝土楼板人工剔透眼等三个分项。其中,人工剔砖墙透眼分项,又按墙厚不同细分为四个综合单价子目(10-67~10-70);混凝土墙人工打透眼分项,按墙厚不同(厚10cm以内、厚20cm以内)、管径不同(ø25mm以内、ø50mm以内、ø120mm以内、ø200mm以内)细分为8个综合单价子目(10-71~10-78);现浇混凝土楼板人工剔透眼分项,按墙厚不同(厚10cm以内、厚15cm以内)、管径不同(ø25mm以内、ø50mm以内、ø120mm以内、ø200mm以内)细分为八个综合单价子目(10-79~10-86)。

墙、板打透眼工程量,均按实际打透眼的个数计算。

13.1.10.3 墙、板剔槽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砖墙人工剔槽、混凝土墙人工剔槽、水磨石(包括水泥地面、混凝土地坪)人工剔槽等三个分项。其中,每个分项均按管径不同(ø20mm以内、ø40mm以内、ø50mm以内、ø75mm以内)细分为四个子目(10-87~10-98)。

墙、板剔槽工程量,均按实际剔槽长度,以m计算。

13.1.10.4 人工剔墙洞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砖墙剔墙洞、混凝土墙剔墙洞两个分项,每个分项又按墙洞大小分别设置了60mm×100mm×100mm以内、100mm×100mm×100mm以内两个综合单价子目(10-99~10-102)。

人工剔墙洞工程量,均按实际剔墙洞的数量,以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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