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现浇混凝土基础
6.2.1 混凝土基础的种类
混凝土基础具有承载力大,整体性好,坚固、耐久、不怕水等优点。一般结构复杂、地下水位高及高层建筑等工程,经常采用这种基础。
常见的混凝土基础有:独立基础、杯形基础、带型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梁式满堂基础、箱形基础、桩基础,设备基础等。在混凝土基础中设计配置钢筋时,便成为钢筋混凝土基础。
6.2.2 混凝土基础垫层
6.2.2.1 混凝土基础垫层综合单价子目的设置
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不分基础类型、不分支模与否,综合为一个综合单价子目(4-13)。基础垫层设计采用非混凝土材料时,按照《08综合单价》B.1分部的相应子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
6.2.2.2 混凝土基础垫层工程量的计算
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的桩头所占体积。
6.2.3 混凝土基础工程量的计算
混凝土基础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的桩头所占体积。
6.2.4 独立基础
独立基础,是指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下的单独基础。其施工特点是柱子与基础整浇为一体。独立基础是柱子基础的主要形式,按其几何形状可分为阶梯形独立基础和四棱锥台形独立基础,如图6-1所示;按其使用材料可分为毛石混凝土独立基础、无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和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6.2.4.1 独立基础与柱的分界面
独立基础与柱的分界面为柱基上表面,以下为独立基础。如图6-2所示。
6.2.4.2 独立基础与带型基础相连时的综合单价子目执行
当一个基础上只承受一根柱子的荷载时,不论其基础尺寸大小,均为独立基础。
当独立柱基之间有带形基础相连时,区分不同情况执行《08综合单价》不同的现浇混凝土基础相应子目:
(1)当两个相邻独立柱基之间有带形基础相连,且带形基础宽度小于独立柱基的宽度时,独立柱基部分执行独立基础综合单价子目,带形基础部分仍执行带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2)当只有两个独立柱基之间有带形基础相连,且带形基础宽度与独立柱基宽度相等时,独立柱基与带形基础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独立柱基综合单价子目。
(3)当两个以上独立柱基之间有带形基础相连,且带形基础与独立柱基宽度相等时,独立柱基与带形基础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带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6.2.4.3 独立基础工程量计算公式
(1)阶梯形独立基础:其体积计算比较容易,只需按图示尺寸分别计算出每阶的立方体体积。
(2)四棱锥台形独立基础(图6-3):其体积为四棱锥台体积加底座体积。计算公式为
V=[A×B+(A+a)(B+b)+a×b]×H/6+A×B×h
式中 V——四棱锥台形独立基础体积(m3);
A、B——四棱锥台底边的长、宽(m);
a、b——四棱锥台上边的长、宽(m);
H——四棱锥台的高度(m);
h——四棱锥台底座的厚度(m)。
6.2.4.4 独立基础综合单价子目设置
《08综合单价》根据独立基础所用材料不同,设置了毛石混凝土、混凝土两个综合单价子目(6-4、6-5)。其中,毛石混凝土综合单价子目中,毛石掺入量是综合考虑的,使用该子目时不予换算。
6.2.5 杯形基础
杯形基础,是指预制钢筋混凝土柱下的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其施工特点是,现浇独立基础时,将基础内的顶部做成杯口,待其达到规定强度后,再将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插入杯口内,最后灌注细石混凝土使柱与基础连成整体。按其几何形状可分为阶梯形杯形基础和四棱锥台形杯形基础,一般以四棱锥台形杯形基础居多。其中,四棱锥台形杯形基础,又可分为一般四棱锥台形杯形基础和高脖四棱锥台形杯形基础。如图6-4所示。
6.2.5.1 杯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设置及其执行
《08综合单价》设置了混凝土杯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6-12)。
预制柱的制作、安装及杯口内的细石混凝土浇灌,未包括在该综合单价内。
阶梯形杯形基础和四棱锥台形杯形基础,均执行该杯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但高脖杯形基础当脖高大于1m时,其高脖部分执行现浇混凝土柱的相应综合单价子目,其余部分执行杯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6.2.5.2 杯形基础工程量计算公式
(1)阶梯形杯形基础工程量:
工程量=外形体积-杯芯体积
外形体积可分阶按图示尺寸计算,计算时不考虑杯芯。杯芯体积按四棱锥台计算公式计算。
(2)四棱锥台形杯形基础工程量:
工程量=底座体积+四棱锥台体积+脖口体积-杯芯体积
底座、四棱台体积的计算,同独立基础。四棱锥台、脖口体积计算时,不考虑杯芯。杯芯体积按四棱锥台计算公式计算。
【例6-1】试计算某车间杯形基础(图6-5)的工程量。
【解】杯形基础的几何体积(V),由脖口部分(V1),四棱台部分(V2),基底部分(V3),再扣除杯芯部分(V4)组成。即
V=V1+V2+V3-V4
(1)V1(长方体)计算:
V1=(0.3×2+0.025×2+0.5)(0.3×2+0.025×2+0.9)×0.4
=1.15×1.55×0.4
=0.713(m3)
(1)V2(四棱台)计算:
V2=0.3/6[3.0×4.2+(3.0+1.15)×(4.2+1.55)+1.15×1.55]
=1.912(m3)
(3)V3(长方体)计算:
V3=3.0×4.2×0.4
=6.040(m3)
(4)V4(倒四棱台)计算:
V4=0.85/6[0.5×0.9+(0.5+0.025×2+0.5)(0.9+0.025×2+0.9)
+(0.5+0.025×2)(0.9+0.025×2)]
=0.85/6[0.5×0.9+(0.5+0.55)(0.9+0.95)+0.55×0.95]
=0.413(m3)
(5)杯形基础工程量:
V=V1+V2+V3-V4(www.xing528.com)
=0.713+1.912+6.040-0.413
=7.252(m3)
即每个杯形基础的工程量为7.252m3。
6.2.6 带型基础
带型基础又称条型基础,其外形呈长条状,断面形式一般有梯形、阶梯形和矩形等。常用于房屋上部荷载较大、地基承载能力较差的混合结构房屋墙下基础。
6.2.6.1 带型基础综合单价子目设置
《08综合单价》分别设置了毛石混凝土带形基础、有梁式混凝土带形基础、无梁式混凝土带形基础等三个综合单价子目(6-1~6-3)。其中,毛石混凝土带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中,毛石掺入量是综合考虑的,使用该子目时不予换算。
6.2.6.2 带型基础形式的区分
凡设计采用毛石混凝土的带型基础,不论其断面形式如何,均执行毛石混凝土带型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有梁式混凝土带形基础与无梁式混凝土带型基础的区分,主要是根据带形基础断面的几何形状来区分。凡有突出带型基础的梁状断面,突出断面内不论配筋与否,均为有梁式混凝土带形基础。凡没有突出带型基础的梁状断面,不论断面内有无梁式配筋,均为无梁式混凝土带形基础。
当有梁式带形基础的梁高与梁宽(注:仅指突出带形基础部分的高和宽)之比超过4︰1时,上部的梁(注:仅指突出部分)套用墙的相应综合单价子目,下部套用无梁式混凝土带型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6.2.6.3 带型基础工程量计算公式
V=F×L+VT
式中 V——带型基础工程量(m3);
F——带型基础断面面积(m2);
L——带型基础长度。外墙基础长度,按带型基础中心线长度;内墙基础长度,按带型基础净长线长度(即长度算至丁字相交基础的侧面)(m);
VT——T形接头的搭接部分的体积。
梯形断面带型基础每个T形接头的体积可按下式计算:
VT=b×H×LT+(2b+B)/6×h1×LT
式中b、H、h1、B、LT如图6-6所示。
6.2.7 满堂基础
当单独基础、带型基础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在设计上将基础连成一个整体,称为满堂基础(又称筏形基础)。这种基础适用于设有地下室或软弱地基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满堂基础分有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及无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两种,综合单价中设置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6-6、6-7)。
6.2.7.1 有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
带有凸出板面的梁(即上翻梁)为有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如图6-7所示。
1.几种特殊情况的认定与综合单价子目执行
(1)底板内仅带有暗梁的满堂基础,应执行无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2)底板仅带有向下凸出底板底面的梁或承台的混凝土满堂基础,底板仍然执行无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综合单价子目,其向下凸出部分执行混凝土带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或独立混凝土桩承台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3)虽然带有凸出板面的梁,但是主轴线设梁不足1/3者,其底板仍执行无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综合单价子目,凸出板面的梁执行混凝土基础梁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2.工程量计算方法
有梁式满堂基础工程量,按图示尺寸梁板体积之和,以m3计算。
3.有梁式满堂基础与柱子的划分
柱高应从柱基的上表面开始计算。即以有梁式满堂基础的上表面为分界线,梁的体积并入有梁式满堂基础。
6.2.7.2 无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
无突出板面的梁(包括有镶入板内的暗梁)的满堂基础,为无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带有柱墩的无梁式混凝土满堂基础如图6-8所示。
1.工程量计算方法
无梁式满堂基础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无梁式满堂基础与柱子的划分
无梁式满堂基础以板的上表面为分界线,柱高从底板的上表面开始计算。带有柱墩的柱,其柱墩体积并入柱内计算。
6.2.8 箱形基础
箱形基础是指由顶板、底板及纵横墙板(包括镶入钢筋混凝土墙板中的柱)连成整体的基础,如图6-9所示。箱形基础具有较好的整体刚度,多用于天然地基上8~20层或建筑物高度不超过60m的框架结构与现浇剪力墙结构的高层民用建筑基础。有抗震、人防及地下室要求的高层建筑也多采用箱形基础。
《08综合单价》中未直接编列箱形基础综合单价子目。工程量应按图示几何形状、位置,分别计算底板、墙板、柱、梁、顶板各部位的体积,以m3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1.底板
底板无论有无内外纵横隔墙及底板内有无暗梁,均按底板面积乘以底板厚度以m3计算,执行混凝土满堂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2.墙板
内、外墙板在工程量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墙身与框架柱连接时,墙长算至框架柱的侧面,执行钢筋混凝土墙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3.柱
柱(包括与钢筋混凝土墙连接的柱),柱高按从底板上表面至顶板上表面计算,执行钢筋混凝土现浇柱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4.梁
梁(仅限于没有与楼板整浇的梁),执行单梁、连续梁综合单价子目。非矩形断面的梁和变截面梁,执行异型梁综合单价子目。
5.顶板
顶板应根据板的结构传力方式,按有梁板、平板或无梁板分别列项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
6.楼梯
箱形基础中的地下室楼梯,并入主体楼梯工程量内计算。
6.2.9 桩承台
桩承台是在已打完的桩顶上,将桩顶部的混凝土剔凿掉,露出钢筋,浇灌混凝土使与桩顶连成一体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如图6-10所示。根据结构设计的需要,桩承台分为混凝土带形桩承台基础和混凝土独立桩承台基础两种。综合单价中分别设置了相应的两个综合单价子目(6-10、6-11)。
独立桩承台设计用于承受1~2根柱荷载。带型桩承台设计用于承受2根以上柱荷载或承受基础墙荷载。满堂基础桩承台仍套用满堂基础综合单价子目。
工程量计算,按图示桩承台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内的桩头所占体积。
6.2.10 设备基础
为安装锅炉、机械或设备等所做的基础称为设备基础。综合单价中设置了毛石混凝土设备基础、混凝土设备基础两个综合单价子目(6-8、6-9)。综合单价中未包括螺栓套留孔及地脚螺栓二次灌浆的工料。毛石混凝土子目中的毛石掺入量是综合考虑的,使用该类子目时不予换算。
工程量计算:设备基础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螺栓套孔洞所占的体积。
注意点:框架式设备基础综合单价未直接编列项目,计算时应分别按设备基础、柱、梁、墙、板分别列项,执行相应综合单价子目。楼层上的设备基础,包括块体在内,按有梁板综合单价子目计算。
6.2.11 其他
独立柱之间悬空基础联系梁,执行连续梁综合单价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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