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是岩石风化后的产物,是地壳表层的岩石经过风化、剥蚀、搬运沉积后形成的沉积物。
地壳表层的岩石长期受自然界的空气、水、温度及各种生物的共同作用,使大块岩石不断地破碎与分解,成为松散碎屑物质,如碎石、卵石、砂和粘性土[1]等。
在自然界中,土壤的种类繁多,分布复杂。地基内通常不是均匀分布的一种土类,而往往分若干层次,各层土的组成及状态也不一样。因而其强度、密实度、透水性等物理性质和力学性质也有很大差别。这样,就直接影响到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方法。因此,单位工程土石方施工所消耗的人工、机械台班就有很大差别,综合反映的施工费用也不相同。所以,正确区分土石方类别,对于准确执行《08综合单价》,计算土石方工程费用关系很大。
由于分类的目的不同,岩石和土壤有各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其中,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服务的分类方法,称为土石方工程分类。它的目的是为了判别和评价土石方的工程性质。在《08综合单价》中,对于岩石和土壤所作的分类,主要是为了计算确定土石方工程的造价。
《08综合单价》中的土壤和岩石的分类,是按照“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来划分土壤及岩石类别的,见表3-1。
普氏分类法将土壤及岩石根据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极限压碎强度、用轻型钻孔机钻进1m耗时、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值等参数划分为十六类。《08综合单价》将这十六类又进行了综合,分为六类,前二类为土,后四类为石。其中:Ⅰ、Ⅱ、Ⅲ类土合并,对应于《08综合单价》中的“一般土”;Ⅳ类土对应于《08综合单价》中的“砂砾坚土”;Ⅴ类对应于《08综合单价》中的“松石”;Ⅵ~Ⅷ类对应于《08综合单价》中的“次坚石”;Ⅸ、Ⅹ类对应于《08综合单价》中的“普坚石”;Ⅺ~ⅩⅥ类对应于《08综合单价》中的“特坚石”。(www.xing528.com)
由于分类的目的不同,岩石和土壤有各种不同的分类。《08综合单价》关于土壤和岩石的分类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的岩土分类不同。因此,在我们确定土的类别时,既要依据地质勘察报告资料,又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而且要对照《08综合单价》中规定的鉴别方法确定土壤、岩石的类别,准确执行《08综合单价》。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在中原地区多为“一般土”,市区的土较复杂,不易鉴别。如果业主与承包商就土或岩石的类别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类别的认定。必要时,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请有关地质勘察部门协同认定。
表3-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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