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进和全面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这既是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异常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国现行的高校管理体制与我们所设计和选择的改革目标模式之间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深化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更好地适应正在不断变革中的社会经济环境。同时,也只有不断地改变各种相关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环境,才能进一步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就当前我国各项改革的实际进程和状况来看,在实现新、旧体制转轨、转型的过程中,我们依然面临着一系列的改革难题和障碍。只有排除这些改革障碍,解决这些难题,才能实现既定的改革目标。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这是继续推进和深化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决条件。为了推动思想解放,促进观念转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目标,尽量减少改革的阻力和改革的成本,我们必须大力加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前期改革的经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宣传,创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和条件。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转变旧观念,树立高等教育管理社会化的思想。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从理论上打破传统观念,树立“高等教育管理社会化”的思想,推进管理主体社会化,实现管理效能社会化,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的改革发展相适应,以实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第二,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政府对高等学校的管理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根本保证。这里讨论的不是对高等学校管不管的问题,而是如何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社会越进步,高等学校越发展,政府对高等学校的法令法规也就越多,这是一对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政府就要对高等教育进行必要的、适当的和合理的管理,具体来讲就是: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由硬性管理转为软性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办学自主权得到真正的实现。在政府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中,政府应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社会发展趋势对高校提出教育要求,但不直接管理和控制高校内部的运行环节与过程,不干预高校内部的日常事务,不在学术领域里使用行政命令。政府职能主要体现在对高等学校系统的宏观管理,体现在把握高等教育事业的方向和质量标准等方面。概括而言,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应主要体现在对教育的规划和立法、教育经费的管理与控制、教育的评估与监督这三个方面。要处理好高校办学自主权与大学内部管理科学化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同步完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观念上,高等学校不但要“扩权”,而且也要“用权”,二者必须统一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要确实改变大一统的管理观念,适应时代变化对大学提出新的要求,真正下放权力,使高校拥有真正的办学自主权,变过去的具体管理为必要的宏观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在权力的下放过程中,不仅要讲究力度,而且要讲究速度。
2.政府应转换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能,理顺条块关
在新的体制下,政府不仅要向学校下放高等教育管理的很多权限,并且其管理的职能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换。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是中央与省级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并且根据区域经济迅猛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扩大或强化省级政府管理、发展高等教育的职责与权限。中央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国民高等教育事业的宏观规划、基本政策与质量标准,组织高等教育办学方向与质量效益的检查评估,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综合的信息服务,直接管理一部分关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或者地方政府不便管理的重点大学。在中央宏观指导下,省级政府对所属区域的高等教育在制定发展规划、开发配置资源、组织检查评估,以及新设专科及高等职业学校的审批等方面拥有管理决策权。
3.完善高等教育法制,为高校自主权的扩大和大学内部管理科学化提供保障
要实现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和内部管理科学化,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面对新的形势,政府如何加强宏观管理,涉及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这是教育体制创新的关键,有待于继续探索和创新。归结起来,调整政府与高校的关系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如何面向市场、依法办学和民主管理。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依法治教,既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历史选择,也是“入世”对中国教育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国的教育立法工作还处在架构体系、完善法规的阶段。我们必须将整个教育系统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用法律来维护各管理主体的社会地位,划分各自的权限,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等教育高效、有序地运行。
(二)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
高等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和严重。不仅与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还严重制约着高等学校自身的有效运行,妨碍着高校职能的充分发挥。改革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从政府管理的模式中走出来,按照教育规律管理学校,在教育教学观念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的背景下,为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这既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基于上述种种原因,今后的改革重点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创新和突破。
1.切实实行党政分开,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命机制改革
改革高校领导单一的委任制,全面实行聘任制、任期制。改革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学校不是一级政府,学校领导不是官。学校的运作必须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具有不同于政府的运作逻辑和运作轨迹。
2.理顺学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www.xing528.com)
要淡化行政级别观念,重视学术权力,建立教授委员会等组织,广泛吸收学术人士参与决策和管理,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在决策管理中的作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高校中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局限性,两种权力不能互相替代或以一种权力掩盖另一种权力。但从我国高校的现状来看,学术权力应处于主导地位。这不仅是因为现行的高校结构中,行政权力居于主导地位,甚至还有掩盖学术权力的趋向,更重要的是,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都是具有独立性和创造性特点的知识活动,并且基本上是以学科为基地展开的,只有从事这些活动的专家对于这些事物才有最权威的发言权。当然,提倡以学术权力为主导并不是抹杀行政权力的作用,二者的有效整合是处理权力结构的关键。
3.转变管理理念,树立经营学校的观念
一切改革,必须观念先行,没有观念的转变,就不可能有行动的解放。在社会大转型和大变革的时代,高校必须及时调整自己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理念,积极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创新自己的管理思想。高校投融资体制的转变,社会化办学的冲击,高等教育产业的日渐深入发展,都迫切需要高校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和市场发展的规律,以经营学校的观念来指导学校的管理工作,不断壮大自己的办学实力,从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4.加强高校管理职能的调整,促进机构改革的进程
高校以前的管理主要是一种行政管理,是一种大管理和单一管理,管理高校所有师生员工的日常生活,事无巨细。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经不再是间接地影响经济,而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一部分。知识的作用不仅通过掌握知识的劳动者体现出来,而且可以直接变成财富,即实现知识的物化。
5.加强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师资,而管理则可以充分释放师资的潜能。传统的人事分配制度平均主义严重,大锅饭倾向突出,不利于人才发挥作用。要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机制,实现人才的合理分流与利益的合理分配,从而提高教职员工的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以形成强大的学校竞争力。
6.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高校要积极思索和创新自己的评价考核体系,主动迎接已经到来和即将到来的挑战,大力改革高等学校的教师评定考核与奖惩制度,使之能有效地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高校形成一种良性的运行规律,从而有利于高校的整体发展。
7.加强高校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转变
在高校管理对象复杂化、管理内容多样化、管理需求多元化的今天,要积极创新传统管理模式,将传统单一的行政命令引入市场管理理念和手段,加强高等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尽快建立与完善高等学校与社会相互合作的有效机制。与此同时,还应完善中介组织,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在当今社会,必须依靠中介组织的各种功能,如桥梁作用、缓冲作用、服务作用、监督作用和资源配置作用,以达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8.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加强组织建设
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组建教代会、工代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职工权益组织,并切实赋予其相应的职权,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其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加强对各系统及各组织行为的有效规范,特别是在自主权不断扩大的过程中,需要尽快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自身能够实现有效的管理和运行,保证各项职能充分协调地发挥。在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后,在规范比较健全的情况下,一些管理领域可逐步向管理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如后勤服务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和科技服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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