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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宣传方案及材料设计制作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宣传工作组织省级制定山洪灾害宣传实施方案,制定宣传管理规章制度和宣传纪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规定宣传栏、宣传画册、标识标牌等山洪灾害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要求,保证各材料科学、专业、统一;督促、指导各市、县积极开展宣传。

山洪灾害宣传方案及材料设计制作

(一)宣传工作组织

(1)省级制定山洪灾害宣传实施方案,制定宣传管理规章制度和宣传纪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规定宣传栏、宣传画册、标识标牌等山洪灾害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要求,保证各材料科学、专业、统一;督促、指导各市、县积极开展宣传。

(2)市级在省级的统一要求下,制定本级的宣传计划,指导和督促本市范围内的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工作。

(3)县级防御机构主导和组织本辖区内的宣传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落实经费;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参考本书中的要求和样式,编制各种宣传材料;采用各种方式,持续地开展宣传活动。

县级防御机构应根据本区域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中,各危险区、受威胁人口、防御责任人、转移路线、预警信号等实际情况,定制各危险区的警示牌、宣传栏、明白卡等宣传材料,并组织乡(镇)和村级防御机构,及时安装、发放到位。

(4)乡(镇)和村级在县级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级的山洪灾害宣传工作。配合县级将宣传材料分发到户到人,宣传栏、标识标牌等安装固定到位,并进行解释和宣传。定期地开展宣传活动,在集市或村委会组织村民观看山洪灾害防御宣传专题片,分发明白卡、宣传册、传单,张贴海报、标语等。宣传活动也可结合培训、演练同时进行,更加直观、生动地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二)制作安装数量

各地的宣传材料制作数量及安装,应按本地宣传实施方案或宣传计划来确定,也可参照表6-1数量要求制作或发放。(www.xing528.com)

表6-1 宣传材料制作数量及安装(发放)要求

(三)宣传材料维护要求

(1)教育群众和儿童要爱护设置、安装在防治区内的宣传设施,如宣传栏、标语、标识标牌等,不要破坏或涂抹等;发放在群众手中的宣传资料,如宣传册、明白卡等,要认真阅读,妥善保存。

(2)山洪灾害宣传栏至少每三年更换一次。

(3)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要保证每户一张,发现遗失要及时补发。

(4)山洪灾害宣传画册、宣传挂图、标语、宣传光盘等,至少每三年更换一次。

(5)山洪灾害标识标牌,至少每五年更换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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