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的特点
(1)事故是一种发生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特殊事件,人们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中都可能发生事故。
(2)事故是一种突发的、出乎人们意料的意外事件。突发事件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因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影响运营生产、需要依靠外部支援立即进行处理的偶然性事件。
(3)事故是一种迫使正在进行的生产、生活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2.事故分类
事故的依据不同,其分类的方法也不同。大致来说,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照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在1日(含)以上但小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死亡按6000个工作日计算。
(2)根据事故是否为不可控力因素造成的,分为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
(3)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类标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www.xing528.com)
②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地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等。
③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④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根据事故伤害对象的不同,分为因工伤亡事故、设备设施事故、发生地外人员伤亡事故。
(5)根据事故的不同特点,分为工程施工类事故、设备设施类事故、行车类事故、客运类事故、自然灾害类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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