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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颁布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视频1.概述《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七十四条。

《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颁布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视频

1.概述

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七十四条。

2.主要内容

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有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3.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www.xing528.com)

(1)日常检查。

①日常巡视检查。

②班前检查。

③班中检查。

④班后检查。

(2)定期检查。

①公司总部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消防大检查。

②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吸烟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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