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地震局成立于2010年,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中山市地震局的前身是中山市地震办公室,隶属于中山市科技局。2010年,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设立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地震局),将中山市科技局地震工作管理职责划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地震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地震监测预测和群测群防工作;管理本地区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地震应急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信息收集、保存等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交流,指导镇(区)地震工作部门的工作。同时,中山市还建立了防震抗震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任务。中山市地震局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行使地震安全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十一五”期间,中山市地震局初步建成了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协助在各镇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使防震减灾力量不断充实和加强。(www.xing528.com)
中山市地震局(地震办公室)坚持依法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广东省和中山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扎实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十一五”期间,中山市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十一五”重点项目建设。经全市各部门、各镇的共同努力,中山市防震减灾工作在社会管理、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各方面都取得较大的进展,发挥了保稳定、促和谐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中山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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