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震疏散是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生时,把需要疏散的人员从灾害程度高的场所安全撤离,集结到预定的、满足抗震安全的避震疏散场所。避震疏散的安排需要坚持“平灾结合”的原则。避震疏散场所平时可用于教育、体育、文娱和其他生活、生产活动,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生时用于避震疏散。避震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平时作为城市交通、消防和防火设施,避震疏散时启动防灾机能。
1)城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和中心避震疏散场所3个层次进行规划安排和建设。
2)避震疏散场所应根据城市人口现状与发展规模设置,其数量和容量应满足震时人员疏散的需要,且应分布合理,使人员总出行用时最短或总出行路程最短。
3)避震疏散场所应按本规划要求配置有效避难面积及附属基础设施。(www.xing528.com)
4)在人口密度大、人口数量超过固定疏散场地的容纳量或疏散距离超过要求时,应结合城市改造,增加已有疏散场所的面积或新建面积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场所。
根据《广东省应急庇护场所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粤府办[2013]44号)的规定,到2015年,将应急庇护场所建设纳入各级城乡规划,每个乡镇(街道)及社区(村)至少建设1处室外固定地震应急庇护场所。根据承担的不同功能和等级,可分为紧急应急庇护[社区(村)、乡镇(街道)级]、固定应急庇护[县(市、区级)]、中心应急庇护(市级)3级。到2020年,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3级应急庇护体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室内外应急庇护场所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成便捷、完善的应急疏散通道网,全省应急庇护综合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为“平安广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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