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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要求(2013~2020)编制说明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这3所三级医院,以及南朗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应按照Ⅶ度设防。从医院建筑震害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医院主要建筑在地震烈度为Ⅶ度的地震作用下,表现为基本完好;在地震烈度为Ⅷ度的地震作用下,有的建筑会发生轻微破坏。

中山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要求(2013~2020)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要求,“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二、三级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具有外科手术室或急诊科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用房,县级及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及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医疗建筑示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中山市规划区内现有医院14所(不含门诊及社区服务站),其中综合医院4所、镇区卫生院9所,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为三级医院。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现有的14所医院的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等应按照Ⅷ度设防。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这3所三级医院,以及南朗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应按照Ⅶ度设防。从医院建筑震害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医院主要建筑在地震烈度为Ⅶ度的地震作用下,表现为基本完好;在地震烈度为Ⅷ度的地震作用下,有的建筑会发生轻微破坏。

本规划针对上述评价结果及建议,提出以下抗震措施:(www.xing528.com)

1)结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着手制定中心城区内现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计划,逐步提高中心城区内医院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按照Ⅷ度设防要求提高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等建筑的抗震措施。

2)近期内应对现有的14所医院的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等建筑中的配电设备、自备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固定医疗设备,进行抗震锚固措施的全面检查,凡是没有与楼板或地板采取锚固措施的,应在近期内采取锚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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