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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说明(2013-2020)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医疗机构现状和在抗震防灾中的地位及作用,对医疗机构进行规划。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现有14所医院的门诊楼、医疗技术楼、住院楼等,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加强其抗震措施。在火炬区、港口镇等镇区迁建和新建医疗机构时,应尽量避开抗震不利地段。

中山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说明(2013-2020)

根据《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结合医疗机构现状和在抗震防灾中的地位及作用,对医疗机构进行规划。

规划区内现有医院14所(不含门诊及社区服务站),其中综合医院4所、镇区卫生院9所,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为三级医院。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现有14所医院的门诊楼、医疗技术楼、住院楼等,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加强其抗震措施。针对上述评价结果及建议,本规划提出以下抗震措施:

1)规划对现有14所医院的门诊楼、医疗技术楼、住院楼等建筑中的配电设备、自备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固定医疗设备,进行抗震锚固措施的全面检查,凡是没有与楼板或地板采取锚固措施的,应在近期内采取锚固措施。

2)结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着手制定规划区内现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计划,逐步提高规划区内医院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按重点设防类建筑加强其抗震措施。对位于抗震不利地段的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港口医院、石岐苏华赞医院、南区医院、西区医院和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医院建筑,应优先加固改造。(www.xing528.com)

3)对于规划迁建的或新建的医疗机构,应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在火炬区、港口镇等镇区迁建和新建医疗机构时,应尽量避开抗震不利地段。

4)结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完善医疗卫生网络,逐步形成以三级综合医院建设为核心,以二级、一级医院及专科医院建设为辅助,以防疫保健、社区服务网络为基础,均衡布置各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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