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人民武装察部队简介

中国人民武装察部队简介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4年5月通过的《兵役法》,正式确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的武装力量新体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是通过执行边境武装警卫勤务、边防检查勤务、安全检查勤务来履行这一职能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着用公开武装的形式预防和镇压敌对势力的破坏,打击恐怖活动,应对各种紧急意外情况,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

中国人民武装察部队简介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诞生于人民军的摇篮,传承着红军的血脉,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

1950年,为保证武装力量更好地履行对内职能,统一组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公安部队的建制和隶属关系,先后经过多次变动。1975年,中央军委召开会议,邓小平发表了军队要整顿的著名讲话,提出军队要精简整编。这次会议后经中央同意,将原来由县市公安部队改编的解放军地方部队交给公安部门,并改称人民警察。后来,又通过1980年、1982年的军队精简整编和体制改革,将人民解放军看押劳改犯、守护地方重要目标和警卫省、市、自治区党政机关以及外国使馆的任务和担任这些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83年4月,武警总部成立。1984年5月通过的《兵役法》,正式确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的武装力量新体制。2017年12月27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

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做细、做实相关工作,确保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有序转换、稳定运行。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美好生活的神圣使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据人民解放军的建军思想、宗旨、原则,按照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武警部队特点进行建设。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根本职能是:第一,维护国家安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是通过执行边境武装警卫勤务、边防检查勤务、安全检查勤务来履行这一职能的。第二,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着用公开武装的形式预防和镇压敌对势力的破坏,打击恐怖活动,应对各种紧急意外情况,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第三,保卫人民美好生活。其主要通过执行警卫勤务、守卫勤务、反恐怖等活动来实现。第四,战时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www.xing528.com)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平时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抢险救灾、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战时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编成是:武警部队设总部、总队(师)、支队(团)三级领导机关。各级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领导管理武警部队的军事、政治和后勤工作,对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其他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工作进行指导。武警总部直辖若干师和大专院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武警总队,各总队分设初级指挥学校;总队以下根据行政区划分和任务需要,设若干个支队;支队下辖大队、中队。根据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深化跨军地改革第58条精神:“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

目前,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多能一体、有效维稳的战略要求,加快融入全军联合作战体系,加快构建军地协调联动新格局,发展执勤安保、处突维稳、反恐突击、抢险救援、应急保障、空中支援力量,完善以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为主体的力量体系,提高以信息化条件下执勤处突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任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