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电
应放电的设备及线路主要包括:电力变压器、油断路器、高压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电力电容器、大容量电动机及发电机等。放电的目的是消除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
(1)放电应当使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人手不得与放电导体相接触。
(2)线与线之间、线与地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线的残余电荷较多,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3)在放电操作时,人体不得与放电导线接触或靠近;与设备端子接触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撞击端子导致损坏。
(4)放电的导线必须良好可靠,一般应使用专用的接地线。
(5)接地网的端子必须是已做好的接地网,并在运行中证明是接地良好的接地网;与设备端子的接触,与线路相的接触,应当和验电的顺序相同。
(6)放电操作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2.停电
(1)在进行作业时与作业人员正常作业活动最大范围的距离见表6⁃28。
表6⁃28 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2)当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大于表6⁃28所规定的数值时,可不予停电,但带电体在作业人员的后侧或是左右侧时,即使距离略大于表6⁃28中的规定,也将该带电部分停电。
(3)在停电时,应当注意对所有能够检修部分与送电线路,要全部切断,而且每处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并应采用防止误合闸的措施。
(4)停电操作时,应当执行工作票制度;必须先拉断路器,再拉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计划停电时,应当先将负荷回路拉闸,再拉断路器,最后拉隔离开关。
(5)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还要注意防止其他方面的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馈电。
(6)停电后断开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柄必须锁住,并且挂标志牌。
3.验电
(1)对已停电的线路或设备,不能光看指示灯信号和仪表(电压表)上是否反映出无电。还应当进行必要的验电步骤。
(2)验电时所用验电器的额定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线路)电压等级相适应,而且事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证明是良好的验电器。
(3)电气设备的验电,必须在进线和出线两侧逐相分别验电,防止某种不正常原因导致出现某一侧或是某一相带电而未被发现。
(4)线路(包括电缆)的验电,应当逐相进行。
(5)验电时应当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的验电器。
(6)如果停电后,信号及仪表仍有残压指示,在未查明原因前,禁止在该设备上作业。(www.xing528.com)
切记决不能凭经验办事。当验电器指示有电时,想当然认为是剩余电荷作用所致,然后盲目进行接地操作,这是非常危险的。
4.装设接地线
装设接地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停电后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有电而造成检修作业人员意外伤害;其方法是将停电后的设备的接线端子及线路的相线直接接地短路。
(1)验电之前,应当先准备好接地线,并将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网(极)的接线端子上;当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已无电压且经放电后,应当立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接地并三相短路。
(2)所装设的接地线与带电部分不得小于规定的允许距离。否则,会威胁带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将可能使停电设备引入高电位而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3)在装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而在拆接地线时,顺序应当与以上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4)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导线,其截面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热稳定的要求,最小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2。其线端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是短路。
(5)变配电所内,每组接地线均应按照其截面面积编号,并悬挂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地点的编号应当与接地线的编号相同。
(6)变配电所(室)内装、拆接地线,必须做好记录,在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
5.装设遮栏
(1)在变配电所内的停电作业,一经合闸即可以送到作业地点的开关或是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柄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2)在开关柜内悬挂接地线以后,应当在该柜的门上悬挂“已接地”的标志牌。
(3)在变配电所外线路上作业,其电源控制设备在交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当在控制线路的开关或是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4)在作业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铁梯上,应当悬挂“由此上下!”的标志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构架上,应当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5)在作业地点装妥接地线后,应当悬挂“在此工作!”的标志牌。
(6)标志牌和临时遮栏的设置及拆除,应当按照调度员的命令或是工作票的规定执行。严格禁止作业人员在作业中移动、变更或是拆除临时遮栏及标志牌。
(7)临时遮栏、标志牌、围栏是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因为作业需要,必须变动时,应当由作业许可人批准,但更动后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当完成该项作业后,应当立即恢复原来状态并报告作业许可人。
(8)变配电室内的标志牌及临时遮栏由值班员监护,室外或线路上的标志牌及临时遮栏由作业负责人或安全员监护,不准其他人员触动。
6.不停电检修
(1)不停电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制度,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不停电检修工作时间不宜太长,对不停电检修所使用的工具应当经过检查与试验。
(3)检修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熟练掌握不停电检修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
(4)低压系统的检修工作,一般应当停电进行,若必须带电检修,应当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技术措施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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