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内容
(1)设计组织机构及人员。
勘测设计单位应按照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并切实予以落实。要求项目主要负责人应经常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设代人员工作情况。参与工程设计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60%。参加项目勘测设计工作的设总班子和主要技术骨干应保持相对稳定。
勘测设计单位应及时成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机构,配备足够的设计代表力量,做到专业配套、齐全,人员相对稳定,以满足现场施工对设计的需要。现场设计代表机构负责人应由项目经理(含副职)、设计总工程师(含副职)担任,至少应有一名负责人常驻工地。
(2)现场设计工作。
现场设计代表要按有关规定参与隐蔽工程、重要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等工作。在工程施工前,现场设代人员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施工要求、技术措施等事项,解释设计文件。
现场设计代表应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收集施工信息,对不符合设计的地质情况、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情况,及时向管廊公司和监理单位反映,并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向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单位提供地质简报及有关现场情况等材料。预测预报施工过程中出现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各种因素。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根据现场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或现场施工试验成果,及时做好现场跟踪设计。
设计代表应积极主动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及时解决现场中的技术问题,及时调整、优化设计,及时提交设计修改。对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发现并提出的设计问题及时进行检查处理。设计代表要积极参加由管廊公司组织召开的现场技术方案讨论、协调等会议,听取建设各方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3)设计进度。
负责编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更新和调整,并及时报送管廊公司。须根据总体工作进度计划向管廊公司提交详细的年度勘测、设计、科研试验、技术咨询和技术评审等工作进度计划。根据已签订的设计协议和供图计划协议,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等。
按照有关要求,按商定的日期研究或解决相关设计问题。按时提交年度、季度及月度设计工作计划,年度设计工作完成情况。
(4)设计质量。
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文件的审签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正确性。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颁布的标准、规程、规范,确定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的质量要求,提供专项技术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按照年度设计合同的要求,保证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质量。为保证勘测设计质量,可聘请权威咨询机构咨询勘测设计成果。
对涉及工程大的技术方案提前进行研究,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地质问题提前进行预报,并随时通报管廊公司。业主要通过设计联络会、质量评审和技术咨询等方式,对勘测设计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重点监控勘测设计大纲,重大设计方案、重大技术问题,重大科研试验的立项、技术路线、成果及应用,制约勘测设计进度的关键项目,勘测设计单位的资源配置。如勘测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现场条件,勘测设计单位须对勘测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勘测设计文件内容需要做重大修改的,由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进行评审和论证。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投资控制。
业主应鼓励设计单位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鼓励参建各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制定优化设计和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措施,对为工程带来经济效益的,将给予奖励。勘测设计单位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项目和工程量,做好投资控制。建立各阶段工程量对比台账,并定期提交分析报告。工程管理项目部每月对台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定期对设计工程量进行盘点、考核,并按勘测设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奖罚。(www.xing528.com)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由勘测设计单位提出技术方案、图纸及预算,由业主组织评审和论证后报原审图单位审批。重大设计变更评审应重点注意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可实施性,并做好由于变更对工程安全、施工节点工期造成影响的分析研究和论证。
2.考核标准
人员考核:勘测设计人员数量、素质以及专业配置情况是否满足现场需要;现场设代人员的工作配合情况及职业道德,是否发扬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是否遵守纪律;现场设代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离开现场是否经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项目部批准,工作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完备;主要设计专业是否按照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和计划安排,及时派驻设代人员;现场设代人员是否引荐分包商、威胁承包商,是否采用非法手段从承包商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安排合适人员参加工程验收、现场技术讨论会议;与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协作配合情况。
设计进度考核:是否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是否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对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提出的设计问题是否及时研究处理;是否按时提交年度、季度及月度设计工作计划,年度设计工作完成情况;现场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变更是否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工程设计进度的拖延和设计变更,是否使施工进度受到影响;设计工程量台账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
设计质量: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勘测设计成果的深度、适应性、合理性、经济性、完整性、准确性,设计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是否在规定时间通过评审,是否认真落实各种评审、咨询意见;设计图纸是否因质量问题出现返工;现场设计通知单或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和针对性;设计变更是否由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错误引起的;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和漏项。
设计投资:设计变更情况,设计变更是否超过基本预备费的 30%;设计优化情况及产生的效果情况;对各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设计情况;现阶段设计工程量及静态投资是否超过上阶段;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是否频繁,造成投资增加的情况;优化设计对缩短工期、节约投资的情况。
3.考核办法
对设计单位的考核按年度考核进行。每年1月底由工程管理项目部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综合考评和评定。
每年1月10日前,设计单位将设计年度工作报告和设计单位考核自评情况表报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简况,本年度设计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业绩,完成工程项目优化设计的情况,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情况及比例,影响各项目施工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每年1月25日前,由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年终考核,审核设计年度工作报告,听取施工、监理单位对设计工作的意见,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综合考核的结果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综合评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良好,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含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年2月1日前将设计单位年度工作的考核结果上报基投公司。
4.奖罚措施
在每年的设计协议中,扣留年度设计费的 1%~2%作为考核费用,由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使用,按照设计单位考核综合评分情况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考评综合评分为优秀的,支付全部考核费用;综合评分为良好的,支付考核费用的80%;综合评分为合格的,支付考核费用的50%;综合评分不及格的,不支付考核费用。
对综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设计单位,要求限期改进设计工作,且有权依据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更换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员。
设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损害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施工单位的利益的,或现场设计配合不积极而影响工程施工,危及工程安全,造成工期延误、投资增加的,要求设计单位给予其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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