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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考核与管理措施或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管理实务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龙头,因此SPV公司重点针对总承包项目的管理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管理办法。

总包单位考核与管理措施或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管理实务

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龙头,因此SPV公司重点针对总承包项目的管理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管理办法。SPV公司对总承包单位的考核管理主要从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纪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控制管理、变更与签证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分包单位管理、材料及设备存放与管理、资料管理、竣工档案编制、三方工作程序、接管验收管理、管理工作、项目月度考核评比、民工工资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等19个方面展开,并针对性地制定了处罚条例。

1.施工总承包方违约处理

施工总承包方的主要人员进场必须报SPV公司批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及工作正常运作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变更人员。特殊情况经报SPV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承担项目经理150 000元/人次,副经理、项目总工100 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施工总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必须常驻工地,施工期间每月不得少于21天,否则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项目总工的离岗违约金为5 000元/(天·人次)人民币;其余主要管理人员离岗违约金承担数额为2 000元/(天·人次)人民币。

施工总承包方必须按合同要求配足质量管理、质量监督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保证体系,层层落实质量责任,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如果质量管理混乱、质量保证体系形同虚设,未真正起到自检的作用,并导致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一经查实,视为施工总承包方违约,须承担50 000~200 000元的违约金,并立即停工整改,同时SPV公司将暂停支付工程款;如果整改不合格,SPV公司视情况给予违约处理和通报,严重者将上报集团处理。施工总承包方在工地现场不能留有管理空白,正在施工的工程必须有工程质量管理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把关,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况承担3 000~30 000元/次的违约金。施工总承包方应强化工艺、工序管理,坚持工艺、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艺、工序交接制度,以工艺、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如有违反,施工总承包方须承担2 000~10 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提出警告,警告超过三次可责令停工。施工总承包方应严把材料质量关,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进施工现场,若发现施工现场运进不合格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并承担2 000~10 000元/(次或处)的违约金;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否则除返工外,施工总承包方须承担2 000~10 000元/(次或处)的违约金。逾期仍未清除或返工,除承担3 000~30 000元/(次或处)的违约金外,可视情况责令停工。

施工总承包方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并认真执行监理指令或要求。否则,经监理工程师查实,除要求施工总承包方写出书面整改措施以外,同时承担1 000~10 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加倍承担违约金。施工总承包方应按合同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且能保证作业质量的机械、设备。现场的机械、设备如果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或未报经SPV公司同意擅自将机械设备调离(替换)者,一经查实,除限期要求施工总承包方履行合同外,施工总承包方同时承担每台(架、部)2 000~10 000元/天的违约金;如果逾期仍未履行合同者,加倍承担违约金,并暂停计量支付,直至符合要求。

为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创建文明施工良好形象,施工总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立相关施工牌。未按要求执行的,除要求限期改正外,须承担500~5 000元/(次或处)的违约金。要求现场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否则,按照2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发生质量事故,或者隐蔽工程缺陷未按规定程序、时间报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工整改、通报,并承担10 000~50 000元/次的违约金。

2.安全生产违约处理

各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关责任制,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和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不符合规定,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视情况承担3 000~30 000元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处治的,视情节施工总承包方承担1 000~5 000元/处的违约金;经SPV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承担5 000~50 000元/处(次)的违约金。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SPV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除安监部门处罚外,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10 000~30 000元/次的违约金;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50 000~200 000元/次的违约金;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施工总承包方管理范围内使用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未做检验检测鉴定的,承担1 000~5 000元/台(件)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

施工总承包方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用电安全管理规范、规定标准,违反规范、规定的,承担1 000~5 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施工总承包方管理范围内施工作业工序、工艺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违反规范、规定作业的,承担1 000~5 000元/处(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施工总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提供有效保护。违反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或行业职业健康规范、规定的,承担200~1 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改正。各参建单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属地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法规、规定,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防范不严的,视情节承担1 000~5 000元/处(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总承包方施工作业场地布置,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规定随意施工的,视情节承担1 000~5 000元/处(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施工总承包方在特殊季节(雨季、冬季)及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违反规定、规范施工的,视情节承担1 000~5 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www.xing528.com)

施工总承包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做到人员、物资到位,制度、方案、措施完备、有效,具有可操作性,做到应急执行程序明确,应急联络渠道畅通,组织分工合理,演练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要求。未建立相关应急预案的,承担1 000~5 000元/份的违约金;相关预案虽已建立,但预案不规范、不完善,责任人不落实,应急队伍未组建,应急储备资金、物资、机械设备不到位,未组织演练的,单项分别承担1 000~5 000元的违约金;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处置不力的,视情节承担10 000~50 000元/次的违约金。施工总承包方应当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每少一人,处违约金20 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施工总承包方管理责任范围内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承担500~3 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进度违约处理

施工总承包方必须认真编制各阶段施工组织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内容应包含所有必需的表格资料。不按时上报的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施工总承包方必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进度月报表》及相关进度资料。不按时上报的承担500~1 000元/天的违约金。施工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投入或未经SPV公司批准擅自将主要施工机械调离施工现场的,除要求限期返回外,并承担1 000~3 000元/天(台、架、部)的违约金。因施工总承包方造成工期关键线路上的节点工程月进度未按计划完成,每个节点承担20 000~100 000元/次的违约金。施工总承包方因施工力量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总监办发出指令后,施工总承包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加大人力、物力、设备投入,加强现场管理。若整改仍无效果,SPV公司将根据合同文件约定采取更换项目经理、调整工程、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4.民工工资管理违约处理

对施工总承包方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逃避责任、推诿扯皮,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上访、信访或聚众闹事的,经SPV公司领导小组核查属实,责任单位每次承担10~20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方未按规定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及上报规定资料的,经查实,责任单位每次承担1~2万元的违约金。

施工总承包方以劳务分包或以引进劳务队伍为名,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或对劳务队伍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的,除责令施工总承包方限期整改外,施工总承包方每次承担5~10万元的违约金,直至清除出场。对清退出场的施工总承包方,其预留的保障金予以没收。对不积极配合SPV公司、总监办、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应对检查的施工总承包方,每次承担1~2万元的违约金。

违约处理的要求:违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有理有据,坚持原则,按章办事,绝不徇私舞弊;单据填写规范完整、字体清晰、签字齐全,当日处理单据必须及时归档。若违约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认违约处理单的,无须签认按双倍违约金执行。违约金的缴纳:施工总承包方及总监办接到违约处理通知后,7天内到SPV公司缴纳违约金。违约单位拒不履行的,SPV公司有权在计量支付时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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