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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管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实践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任工程师或总工师负责“图纸会审纪要”的审核。机械部门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质量部门与专兼职人员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管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实践

1.施工图审查制度

施工图的审查工作由指挥部技术部组织,质量部配合,各工段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具体实施。主要审查图纸及设计说明是否完整、齐全、准确;各专业图之间配合是否一致,图与表格之间是否一致,大样图是否齐全及与所表示部位数据是否一致;设计选型、选材、结构是否合理,便于施工,并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质量;本公司的技术、装备能力是否适应设计要求等。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会审记录,并在会审结束后参与编制“图纸会审纪要”,对会审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做详细记载。会审内容应得到各方签字认可,资料由各工段保存。主任工程师或总工师负责“图纸会审纪要”的审核。

2.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从开工到工程竣工都要进行技术交底,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制度。交底的主要内容为工程项目质量计划、设计变更、分部与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指导书、技术质量措施、检验要求等。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分部、分项进展情况及时向施工人员、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员工长)应对分管的特种作业工程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实施设计文件更改的同时要进行设计变更交底,接受交底人员为文件变更涉及人员,交底内容为变更前、后的区别和相关问题。技术交底后,交底人填写并保管“技术交底记录”,接受交底人员应在“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记录由各工段保管。各工段应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图纸、技术资料、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质量验收规范等内容的学习

3.质量检查制度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质量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标准等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之得到贯彻落实。各项目职能部门、施工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质量责任制,对质量工作做到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建立质量责任值日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签字齐全。施工班组是施工管理的细胞,加强班组建设质量管理的基础,需坚持做好班组质量责任活动。各工段(工长)要认真做好书面的质量技术交底工作。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质量技术措施。指挥部要求各工段有关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周检,每15天进行一次半月检,并做好记录,做好“四个一”相关工作,要发动和依靠群众监督机械部门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材料部门对所需的材料和劳动保护,采购时把好质量关,同时要坚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质量部门与专兼职人员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在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地方和部位,由各工段指定专人定期整改,经有关人员复查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

4.工程质量的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质量员负责组织工程现场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的质量自检活动的开展,督促施工班组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并上报指挥部存档,记录要求正确性和准确性。工长组织所辖施工段的质量互检工作,做好自检记录,协助质检员严把材料检查关、工序交接关、隐蔽验收关、交工验收检查关。自检由班组长完成,组织本班组的自检,并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记录和做好必要的标记的工作。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得向下道工序移交,否则追究班组长的责任。隐蔽工程先由项目工长自检,并填写“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单”,需以图示隐蔽内容时则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分公司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工程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门组织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定,以便顺利进行下道工序。

5.质量学习例会制度

各工段每季度需组织一次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建设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对参与新开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场时进行一次入场质量教育。各工段每周需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分析会,解决施工质量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各工段要求每半月召开一次质量交底会,并作总结上报指挥部。

6.材料采购制度

所有用于建筑结构的材料供应商选择需符合集团规定。应完善检测手段、手续,收集产品合格证或材质证明。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计划。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加工订货计划中的品名、型号、材质要求等要进行逐项审核。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手续与程序,签订加工订货合同,明确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经济责任划分。也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通融、变更和消除。若指挥部发现项目使用集团规定外供应商材料的,超出指挥部规定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以假乱真和调包的,指挥部根据影响程度罚款10万元起。

7.材料检验制度

对预制构件、门窗、各种成品及机电设备等大型产品,在组织送料前,应会同技术质量人员先行看货验收,进库时由保管员与材料业务人员一起组织验收方可入库。对于水泥、钢材、防水材料、各类外加剂等实行检验双控,即有出厂合格证,还要有试验室的合格验收单方可接受入库以备使用。对直接送到现场的材料及构配件等,收料人员可会同现场的技术质量人员联合验收。收料员对地材、建材及有包装的材料和产品,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查看规格、品种、型号是否与样品一致,商标是否齐全完好。情况特殊时,必须开包检查验收。验收质量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可及时登入进料台账,发料使用。已进场进库的材料,发现质量问题或技术资料不齐时,及时上报指挥部质量部,以便及时处理,暂停使用。

8.材料保管制度(www.xing528.com)

搞好现场材料平面布置规划,统筹安排布置材料的堆放,并有明显标牌。室外堆放材料的道路、场地要平整、坚实、畅通,有回旋余地,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料场要平整、夯实、不积水。临时料库、料棚要有符合防雨、防潮、防火、防冻、防爆、防晒、防损坏等管理措施与要求。物资入库后,按要求堆码整齐、牢固,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要对堆放材料的物资采取合理的堆码铺垫,保证物资不变形、不紊乱、不霉烂、不锈蚀,保证物资的完好性。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性能和季节气候的变化,要加强对物资的保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做好各种防护工作。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苫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按存放要求,做好各种材料物资的存放工作。按质量保卫防火的要求,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做好收发料记录,明确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人。

9.工程施工挂牌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对材料、人、成品、半成品实行挂牌制度。搞好现场材料平面布置规划,统筹安排布置材料的堆放,并以靠近使用为原则,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平面布置图堆放。主要工程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碎石、红砖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品种、规格、标号试验结果、用途和负责人,并做出相应的文字记录。已入库的物品,分类别堆放,并标有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以货架存放的原则堆放整齐。主要分项工程(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已完成的项目,进行产品挂牌,对完成此项工作的班组一目了然,以便对产品的最终质量进行检查、考评。

10.工程质量样板制度

指挥部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统一建设工序样板,各工段积极配合建设。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领操作班组到样板区进行实物交底,操作工人明白施工质量目标、操作工艺、注意事项后方可施工。班组应对本岗位、本道工序质量负责,在操作过程中应做到“三不”,即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出的原则进行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单位、甲方、监理、指挥部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以利事故的分析和整改处理。

11.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必须是合格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及资质条件。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均需按“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相关要求,履行招标、投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专业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禁止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应有明确的质量目标计划,且应与总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一致。专业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并保证每道工序的工程质量,在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甲方代表和总包单位的质检员签署意见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规定。专业分包单位的分包工程完工后,专业分包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档案资料,包括分包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记录、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各类签证等全套质量资料文件。专业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保修工作和回访。

12.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是指基础、墙体、板面、防水和电气、管线、通风及设备等,还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半成品是指钢、木、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施工前应提出明确要求,进行详细交底,并制订出可靠的保护措施。

13.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项目部需按照《建设工程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各工段需成立售后维修小组,报指挥部备案,维修小组联系方式有变动时,需及时将新的联系方式上报指挥部。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水及电管线,上下水管道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保修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通过验收后,各工段应及时提供工程质量保修书。各工段接到顾客投诉后2日内,必须到投诉顾客处了解工程质量情况,依据保修合同,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商议修理内容进行维修。设立“保修台账”,各工段完成保修任务后,经项目部质检员认可,填写维修记录,由顾客对维修情况进行签证,经质量部验证核实后,做好记录并存档保留。各工段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回访并记录,回访的覆盖面为所有承建工程项目。回访可采用走访、信访、电话访问、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回访应有所侧重,如雨季回访,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效果等,收集回访听取的意见并填写“工程回访记录”。

14.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严格按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指挥部《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执行。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管理评比,对施工质量明显优秀的工段予以2 000元奖励,对施工质量最差的工段予以2 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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