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山管廊公司”)建设期投资风险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风险控制办法。建设期投资风险是指在项目建设期内,会导致项目现金流产生显著变化的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PPP政策变化、金融政策变化、行业政策、建设物资价格波动等市场变化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现金流显著变化的风险。
1.明确建设期投资风险管理责任
云南基投公司投资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建设期投资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对公司建设期投资风险整体把关。保山管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包括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等。
(1)计划合同部在建设期投资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项目建设期的招投标工作;对重点物资、重大设备采购进行把控;配合其他部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财务部在建设期投资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建设期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防止出现资金挪用、付款不合规等风险;对贷款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分析;对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分析;配合其他部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3)工程技术部作为建设期风险管控的管理部门之一,在建设期投资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建设期技术问题进行风险把控;对建设期项目管理环节进行风险把控;配合其他部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各职能部门有风险揭示义务,当各职能部门发现投资风险时,应及时通知云南基投公司投资风险控制部。
2.明确建设期投资风险管理内容及流程(www.xing528.com)
云南基投公司投资风险控制部作为公司建设期投资风险管控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风险管理建议,并出具风险揭示报告。风险揭示报告主要分为首期风险揭示报告、常规风险揭示报告、重点风险揭示报告及建设期后评价报告。
(1)首期风险揭示报告是指项目进入建设期后所出具的风险揭示报告,主要内容如下: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及投放计划;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开工条件评价;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预警。
(2)常规风险揭示报告是指在项目建设期内每季度出具的风险揭示报告,主要内容如下:本季度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季度内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银行贷款投放及使用情况;本季度内突发情况;下一季度主要工作及安排。
(3)重点风险揭示报告是指针对项目建设期内重点突发情况所进行的分析,主要内容如下:重点风险揭示报告发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突发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效果、资金闲置时间过长、资金投入与预期偏离度过大、项目停工、贷款资金不到位、发生重大法律纠纷等情况;重点突发情况的形成原因及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建议。
(4)建设期后评价报告是指建设期完成后,与可研方案进行比对分析,针对建设期完成情况及发现问题进行总结性报告,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建设情况简介;建设期资金构成情况简介,政府资本投入情况、社会资本投入及银行贷款说明;施工目标完成说明,承建单位施工周期、施工利润及资金回流情况说明;运营情况简介,项目公司机构、人员设置情况说明。
首期风险揭示报告需在项目建设期开始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常规风险揭示报告为项目建设期间内,按季度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出具重点风险揭示报告:项目建设进度晚于计划3个月的;贷款资金投放未及时到位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超出预算1 000万元以上的;出现对项目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变动;其他可能对项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建设期后评价报告需在项目建设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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