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会资本公开招标,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代表,保山市政府委托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公共权力,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行使股东权力。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60%,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40%,共同成立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5名董事,两家投资单位各委派2名,另设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一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一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或不便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或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会议。(www.xing528.com)
公司设立监事会,设监事3名,两家股东公司各委派1名,另一名为职工监事,职工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1名,常务副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济师1名、总工程师1名。公司总经理由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常务副总经理由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解聘。
保山管廊公司拟设置6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合计“五部一办”,公司组织机构如图5-4所示。一般管理人员计划全职编制21人,实际全职21人。
图5-4 SPV公司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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