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适用范围有限制、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不确定因素多且复杂。
1.适用范围有限制
PPP模式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是所有的基础设施项目都适用于PPP模式。目前,我国还尚未颁布专门的PPP法,因此还没有统一的关于PPP模式适用范围的规定。但是有关部委在颁发的PPP相关文件当中对其进行了规定。财政部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第六条中明确指出: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国家发改委在其下发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中指出: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有责任提供但是又适合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公共服务类以及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应、水电供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管廊、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和市政新建项目,应该优先考虑运用PPP模式。国家相关部门目前主要推广的PPP项目多为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项目以及准经营性项目。
2.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PPP模式强调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是为了完成项目并实现各自的目标而形成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共同进行项目的建设、运营活动中,私人部门实现自身的利益需求,政府部门实现对社会效益的追求,双方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www.xing528.com)
3.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很多的风险,为了使项目的整体风险尽可能降低,保障项目各参与方利益的共同实现,PPP模式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风险由双方合理分配,共同承担,按照最有能力承担、风险控制成本最小等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此外,利益共享也是维持PPP项目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定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利益共享要求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共同分享项目利润,确保私营部门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要求政府部门要通过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对私营部门的收益进行控制,防止出现私营部门暴利损害公众利益情况的发生。
4.不确定因素多且复杂
PPP项目的顺利实施依赖于其所处的法律、政策环境,其各参与方的能力、信誉,合理的合同以及规范的操作,等等,这些方面均可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使得PPP项目面临着多样且复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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