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高等教育性别不平等研究:弱势群体权益

高等教育性别不平等研究:弱势群体权益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上升,男女生比例正逐步趋于平衡。此外,还有42万女性正在接受函授、夜大、成人高校等其他形式的高等教育。对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虽然近十年来两性在受教育程度上的差异是大大缩小了,但是,两性在受教育程度上的差异仍然普遍存在。

高等教育性别不平等研究:弱势群体权益

我国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上升,男女生比例正逐步趋于平衡。女大学生数在1949~1997年不足50年间增加了51倍,女大学生占学生总人数比例也从1949年的19.8%升至1997年的37.3%,增长了近20个百分点。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女大学生数增加迅速,在校女大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均在33%以上,1997年达37.3%;在一些综合性院校、师范院校,女大学生的比例超过了40%。[24]教育部提供的统计数字表明,2001年全国高校中女大学生人数为318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2%,其中本科生为302.3万人,硕士生为13.9万人,博士生为2.2万人。此外,还有42万女性正在接受函授、夜大、成人高校等其他形式的高等教育。[25]

在上述调查中,高校男女生比例数据说明高校男生多于女生。就主观感受而言,有41.6%的被调查学生认为,自己所在的高校男生多,而只有24.2%的学生认为女生多。对于男女生比例失调的原因,分别有28.5%、28.1%、20.1%的人归于“对女性的偏见”、“重男轻女”、“男性适应考试制度”等社会文化和教育制度的影响因素,而认为是“女性不如男性”这一生理因素的只占3.5%。尤其在认为男女生比例失调的主要原因是“重男轻女”观念的人群中,女性比例要明显高于男性,两性相差12.2个百分点;认为“男性适应考试制度”的比例则男性要高于女性,两性相差5.5个百分点;而认为“女性不如男性”的比例,男性要高于女性,两性相差3.1个百分点。(www.xing528.com)

对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虽然近十年来两性在受教育程度上的差异是大大缩小了(除去历史因素后,见图12-6),但是,两性在受教育程度上的差异仍然普遍存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