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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权益研究:残障人高等教育现状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在大学附设特殊教育学院。这是一种残健分离、专门培养的教育安置形式。目前,这种教育形式是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主体。一体化教育也往往是流于形式,疏于内容和实质。三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等非正规教育形式接受高等教育。就高等教育而言,远程高等教育正逐渐成为目前世界高等教育的重要形式和组成部分。

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权益研究:残障人高等教育现状

目前我国残疾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在大学附设特殊教育学院。这是一种残健分离、专门培养的教育安置形式。目前,我国普通高校中设立特殊教育学院的主要有山东省滨州学院医学院医疗二系、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天津理工学院聋人工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其中后三所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特殊高等教育机构,它们面向全国招生。这种教育形式的特点是能够有效地针对残疾人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生活学习上的实际需要,提供专门的课程,使用特殊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方式,同时也有利于在残疾人群体中形成积极向上、相互帮助与鼓励的校园文化,节省资源,提高学校无障碍设施和特殊教育设施的使用效率,从而达到高效的教育教学成果。残健分离的隔离式教育也存在一些缺点:不利于锻炼残疾人大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由于特教学院师资水平整体不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较低;专业与课程的设置面窄,学生的可选择范围较小,发展空间也较小,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隔离式教育容易使残疾学生形成相对封闭的群体亚文化,不利于残疾学生的人格心理成长;等等。总之,残健分离的隔离式教育是在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还不十分发达的情况下,为满足更多残疾学生的入学需求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随着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它势必会不断得到完善,并逐渐向一体化教育靠拢。

二是残疾人大学生在普通大学随班就读。这是一种残健合一、融合式的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招收。”这为我国残疾人大学生在普通大学随班就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目前,这种教育形式是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主体。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系于1995年率先开始招收残疾青年进入特殊教育专业学习,到2000年为止已招收四届学生,其中听障生5名,视障生1名。截至199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者人数达14475人。残疾学生在普通高校随班就读的优点是能够充分利用普通高校的教育资源,为残疾学生提供较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以及更多的社会参与机会,有利于培养残疾人大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同时也使残疾学生有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能够兼顾残疾学生的兴趣与能力特征,满足他们的个性发展需求。普通高校最大程度地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不仅是“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体现,更是教育的人道主义精神的追求。目前,在我国实施残疾人高等教育随班就读的主要困难是高校管理者和教师主观上的排斥,以及学校中缺少无障碍设施和专门的特殊教育工作者。这两个因素又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对残疾学生的排斥往往是因为学校不能为残疾学生提供很好的无障碍设施和特殊教育辅导员,从而加大普通教师的工作量,也无法保证教育质量。同时,由于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的一贯漠视,使得我国高校在不断扩大校园建设规模和学生数量时,普遍没能兼顾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我国普通高校中仍处于边缘化和弱势地位。一体化教育也往往是流于形式,疏于内容和实质。这一点值得我们进行反思。另外,我国盲人至今还只能参加单招单考进入吉林省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等少数几个高等院校,[3]他们还无法享受一体化教育。何时能向盲人开放普通高考,目前仍没有确定的政策依据。

三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正规教育形式接受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建于1981年。是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照执行,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和辽宁四省市先行试点,探索经验。在国务院1988年3月3日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建以来,每年都有残疾人参加考试。据统计,截至1992年底,全国已有6000多名残疾人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中有4700多名(截至1991年统计)残疾青年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了大专文凭。为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中残联还设立了残疾人自学成才奖,已有七百多位残疾人获得此项奖金,包括盲人、聋人和肢体残疾人。1986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曾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残疾人应考者奖励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秀残疾人应考者进行奖励。(www.xing528.com)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就高等教育而言,远程高等教育正逐渐成为目前世界高等教育的重要形式和组成部分。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大力发展远程高等教育对于增加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降低成本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来看,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判断,各种形式的虚拟大学在亚非拉发展中国家里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将在今后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国远程高等教育在近年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建立起了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远程高等教育系统,培养了大批有用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对于残疾人而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接受高等教育为他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我国近年还在辽宁、上海、深圳等地相继建立了专门针对残疾人的远程高等教育机构。2001年深圳电大举办的以残疾人为招生对象的远程教育大专班,在广大残疾人中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仅印证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模式是解决残疾人就学乃至就业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也促使中央电大推广这一做法,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良好的教育。[4]2004年中央电大在深圳电大远程教育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深圳校区),并开设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英语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专业,开创了我国远程高等教育的新局面。

另外,我国还通过函授、夜大和职工大学等形式来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极大地拓宽了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增加了残疾人参与高等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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