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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探究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起步虽然较晚,但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初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院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和以远程教育为辅的发展格局,构成了国民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特殊部分,为保障和实现残疾人高等教育权益提供了教育体系保障。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探究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起步虽然较晚,但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前,政府为开辟听障生升入大专院校学习的途径,准许南京市立盲哑学校师范部毕业的优秀学生通过面试被保送到国立中央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就读。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真正起步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文革”后我国恢复了高考制度,但残疾考生报考大学被拒收的现象十分严重。1985年原国家教委要求各地教委、高招办在招生工作中对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考的专业学习及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的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考生,在德、智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应以残疾为由而不予录取。原国家教委与卫生部于1985年修改了体检标准,放宽对残疾考生的限制。1987年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首次招收肢体残疾学生21名。自此,全国各地的普通高校也陆续开始招收残疾学生。

与此同时,我国的残疾人高等教育专门机构也逐渐发展起来。1985年成立的山东省滨州医学院医疗二系是我国第一个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最早开始招收本科层次的残疾人大学生。1987年我国成立了第一所综合性残疾人高等教育学府——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1997年我国第一所残疾人理工科高等教育学府——天津理工学院聋人工学院成立了。2000年9月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成立了。另外,我国的残疾人高等院校还有:1993年创办的南京盲人联合大学、1994年创办的广州残疾者英语培训中心、1995年创办的烟台永康残疾人大学(民办)、1996年创办的黄河科技大学国际残疾人学院(民办)、2001年创办的江西涉外商学院和2004年成立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等。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初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院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和以远程教育为辅的发展格局,构成了国民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特殊部分,为保障和实现残疾人高等教育权益提供了教育体系保障。

虽然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残疾人高等教育也逐渐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残疾人高等教育权益的保障机制仍不够完善,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残疾人高等教育权益的保障机制在立法及实施环节上都明显滞后于社会的需求。2003年我国有909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有2547名残疾学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占达到录取分数线人数2820人的90.32%。[1]也就是说,我国在2003年仍有10%的残疾学生达到了高考录取分数线却没有被普通高校录取。2004年我国宽口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超过了19%,而在全国6000多万残疾人口中,有大学文化的残疾人仅占残疾人总人数的0.3%,目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仅3600多人,占残疾人总数的万分之零点六。在校生中,残疾人大学生只占健全人大学生的万分之二,可见残疾人大学生的比例太低。[2]我国至今还没有残疾人研究生教育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对残疾人攻读研究生学位存在突出的排斥现象。与健康人相比,残疾人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上表现出明显的不平等,残疾人依法应享有的高等教育权益并没有完全得到保障,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权益的现状堪忧。(www.xing528.com)

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驱动来加速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而全面保障残疾人的高等教育权益,这一问题已成为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因此,当前研究和完善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权益保障机制,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和教育公平,更有助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增强整个社会的凝聚力,有利于实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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