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笔者就贫困学生及其受资助情况,对21所学校的学生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
调查涉及部属学校7所,省属学校12所,地市属2所;其中8所有博士学位授予点,9所为普通本科院校,4所专科学校。
调查表明,贫困生比例平均为24.25%,特困生比例平均为9.66%。13所学校有学费欠费情况,校均859万元。有15所学校有除政府以外的来自企业或社会公益机构的资助项目,占被调查学校的四分之三;仅有5所大学认为所有贫困学生都可以获得某种经常性资助,其余学校则表示只有部分学生可以获得资助。
关于资助方式及力度,认为奖学金居第一位的有9所学校,贷款居第一位的仅4所。
就学校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贷款进行比较,多数学校认为国家助学贷款相对容易申请。(www.xing528.com)
国家助学贷款中,申请成功的学生占申请人数的比例明显表现出学校类型和所在地域的差异。具体来说,部属学校或东部学校比例高,分别为80%~90%和70%,西部地区的学校反而比中部地区高。
针对当前社会上认为贫困大学生不一定非要上大学,可以先创业后学习的观点,大多数学生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认为,贫困学生上学是基本的权利,政府应该承担起资助的主要责任,保证贫困大学生的教育权益。
调查表明,解决贫困生问题并不容易,许多学校面对沉重的学费欠费问题,但不能将这些贫困生拒之门外。学校在这个事情的处理上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调查还表明,不同类型的学校有不同的表现,少数经济条件好的学校,贫困生问题解决基本没有太大困难,学校更注重政策的长期稳定和有效的执行;多数经济条件不好的学校,为学生可提供的资源少,执行政策不力,解决贫困学生问题仍然是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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